近一年多来,从国务院到各个部委、地方政府,都开始大规模地引入第三方评估。据记者统计,李克强至少在7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到“第三方评估”。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正在起草“各级政府第三方评估指导意见”,这一文件将对第三方评估的范围、主体、评估者的资质、委托的方式、评估的公开等作出规范。(《南方都市报》12月15日)
第三方是与评估对象、服务对象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旁观者”,是保障公共决策客观、公正的必要路径。第三方评估的作用已在国外充分证明。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也尝试委托第三方,对部分公共政策项目进行评估,但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在于国内第三方评估机构起步较晚,缺乏专业性和独立性,很难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国际上有许多充分独立的评估机构,比如美国的兰德公司、布鲁金斯研究所、现代问题研究所等。第三方的独立性是其建立社会公信和赢得支持的关键。然而在国内,独立性恰是第三方机构的致命短板,由于其与被评估机构有某种特殊利益关联,或者受被评估机构的干扰过大,导致很难保证独立性,评估结果也就呈现明显的倾向化。如果评级机构沦为替被评估机构背书的工具,第三方评估也就失去了其存在意义。
这方面的例子很多,比如一些豆腐渣工程,根本不缺第三方监理或者质检机构的合格证书;饱受质疑的某些慈善机构,也经常出示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平台、评估机构等“第三方”的各类评价评选结果。由于民间和社会化的专业评估机构的孱弱,使得时下方兴未艾的第三方评估,还是主要基于官方评估或是官方主导下进行的评估为主。
由于过去第三方评估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它们在法律规范、行业建设、评估程序、流程标准方面存在严重缺陷,整个第三方评估的行业建设,也才刚刚起步。再加上长期的需求不足,使得第三方评估的供给基础也不够扎实。此次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对推动第三方评估的规范化和普及化,有着提纲挈领的作用。
为保证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完善评估行业已成为当务之急。一方面,要尽快扶持一批专业强、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优先解决“谁来评”的主体问题;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行业规则,尤其是要有与评估需求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实现监管分离的行业发展机制。只有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第三方评估体系才会健康有序发展。
有供给才有市场,政府决策重视和引入第三方评估体系,这是治理思路的重大转变,也是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的契机。如何实现两者的有效对接,如何将这一机制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需要从供需双方入手。除了加强对评估行业的建设,确保其独立性外,也需要对供给行为进行约束,遏制其干扰评估独立性的冲动。
总之,确保了第三方评估机构独立和专业性,掌握“丰富真实、原汁原味的第一手情况”才是公共决策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