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审计署对18个省(市)开展了彩票资金审计工作。福彩和体彩发行20多年来,累计销量已超过1.7万亿元,提出的彩票公益金已超过了6000亿元。但公益金总体去向成谜,在局部可看清使用方向的地方,也是问题重重。
众所周知,彩票本质是通过政府特殊事业向社会募集公益基金,其目的不是经营牟利,更不是赌博娱乐,而是通过人们买彩票补充公益开支不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规定,彩票公益金不得低于35%,并规定彩票公益金一半上缴中央财政,一半留在地方。上缴中央部分按60%、30%、5%、5%比例,分配至社保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留在地方的,也规定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5类公益事业。然而,从目前看,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在使用上都存在问题。如2013年中央政府彩票公益金决算总数为303.08亿元,而用于补充全国社保基金总数为276.65亿元,比例超过90%。而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残疾人、农村医疗救助等事业则少得可怜。而地方在彩票公益金使用上,不仅效益低下,而且乱象丛生,据披露,存在三大类问题:一是趴在账上睡大觉或沦为“小金库”。二是被挪用盖大楼、买车等。三是挪用作办公经费,甚至用于发放部门工资。
正由于使用管理不规范,滋生了彩票腐败行为,有的向关系户输送利益,有的甚至购买豪华游艇。可见,理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金,却沦落为权力部门自肥的“唐僧肉”,不仅使福利及体育事业资助力度减小,也违背了“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使彩票业合法性受到质疑。尤其购买彩票的主力为农民工,而社保基金恰恰和这群人无关系,把农民工的钱,花在和他们无关的社保基金上,彩票管理部门的做法,无疑辜负了大众对彩票公益金的期望。
造成彩票公益金使用乱象频现,一是相关部门在使用公益金上权力过大,缺乏监督制约,使公益金使用变了味,成了牟取部门福利的“小钱柜”。二是在使用分配上缺乏法律强制性,使各种乱象失去法律惩治威慑力,也使公益金成了一块任由权力部门揉捏的“橡皮泥”。三是民间社会机构、民众无法参与资金使用和项目全程监督,使资金使用变得“神秘莫测”,规章监管成了一种摆设。为此,要确保我国彩票公益金使用规范,不至于成“一头雾水”,关键要提高公益金使用透明度,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可向台湾学习,对彩票发行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提高公众监督参与度和话语权,把公益金投入的所有项目和全过程纳入公示范围,实现资讯公开,对运用效果进行考核,不留任何漏洞。同时,加强法制建设,把公益金使用纳入法治轨道,提高违法使用成本,增强法治威慑力,铲除彩票滋生腐败的土壤,确保彩票公益金使用运行在健康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