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首次以国家法规的方式,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有条件的同城同权,拟定了各级城市不同落户标准,体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渐进哲学。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虽然明确了居住证持有者的权利并打开了落户通道,但对备受关注的北上广深地区影响并不大。“征求意见稿”对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要求“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对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主要指标却没有“标准答案”。
“征求意见稿”很难给特大城市“标准答案”,因为它既要照顾到居住证持有者的平等权利,又要考虑到城市的承载力。2013年,北京人口已达2114.8万,早已超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1800万的指标,随之带来交通拥堵、能源紧张、空气质量差等一系列大城市病。在目前中国区域发展极不平衡、地区公共服务落差巨大的情况下,惟有在渐进式改革中合理引导人口流动,逐步调整既有社会利益格局,才能在保证非本地户籍的城市人口享受平等公共服务的同时,避免城市负重过度。
但是,“渐进”不等于“慢进”。户口本不可能一夜之间取消,城乡间、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能不能加紧向前跨越一步?
户籍制度改革难,难在附着在户口本上的地区公共福利差异。国家发改委的一份调查显示,城市普通小学和初中的生均教育经费分别是农村的1.2倍和1.3倍,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地区之间最多相差4倍以上,而小学生人均教育经费最高和最低的省份相差近10倍。
如果对落后地区的公共服务投入上不能快一拍,城乡间、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不解决,必然导致大量人口向大城市集聚,而由此带来的人口、环境、财政的压力,使得“渐进”的居住证制度“慢进”,甚至停滞不前。此前,上海、深圳等地已实施了居住证制度,但成效未及预期,其根本原因是汹涌的流动人口压力,令这些城市望而生畏——城市如果不能可持续发展,提供不了大量人口涌入所需要的各类资源,所谓的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同城同权就是一句空话。
户籍制度改革最根本的是怎样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而不是单纯的人口城镇化。这就是我们在为“征求意见稿”鼓掌的同时,亦要为加大经济落后地区公共服务投入大声疾呼的缘由,有“渐进”,有“跨越”,多方合力推进改革,才能平稳消化户籍制度累积的历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