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过冬不能止于“降费令”
2014-11-19    作者:吴睿鸫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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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小微企业已进入实质意义上的“寒冬”,国务院审时度势,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出台了货真价实的“降费令”。
  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多次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举措,一系列公共政策的连续出台,不仅意味着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也意味着小微企业在优惠政策的助推下,无疑会舒缓困难,渡过难关。然而,尽管此次国务院出台的“降费令”,是重点针对小微企业的“大礼包”,力度空前,但仍然缺乏前瞻性,无法从根本改变小微企业面临的窘境。笔者觉得,要想使小微企业由“严冬”尽早过渡到“暖春”,仅靠“降费令”还远远不够,除此之外,还要靠数把“利器”共同发力,方能帮助小微企业走出沼泽,迎来一片“艳阳天”。
  首先,打通小微企业融资瓶颈。学者辜胜阻到江浙一带调研发现,中小(微)企业只有10%左右可以从银行等主流金融机构获得贷款,80%以上依靠民间借贷生存。也就是说,我们现有的金融机构根本难以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国家应把小微企业融资上升为国家战略,大力培育小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代量身定做,让小微企业融资变得容易起来。
  其次,继续减税。尽管已连续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但小微企业的整体税负仍居高不下。现行增值税最大的弊病是重复征收,税负较重。有个形象且直观的换算方式很能说明问题: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7%,若换算成“消费型”增值税,则税率高达23%。所以,笔者觉得,提高起征点,不如直接降低增值税税率,从根本上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
  最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小微企业因承担大量非税负担和成本,不仅影响到缴纳税款总量,也人为地增加了创业难度和负担。据最新一项调查显示,44%的小微企业法人反映,自己经常忙于跟职能部门跑关系忙公关而耗费精力;高达60%的小微企业曾因有关职能部门效率低、办事拖拉、程序繁杂而丧失发展新项目机遇。针对此,政府职能部门要扮演“星级保姆”的角色,改变服务观念,提高办事效率,与所有小微企业同舟共济,共度险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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