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网购暴力还需监管给力
2014-11-05    作者:何旭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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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名女士在网上购买东西时,由于对东西并不十分满意给了中评,在商家来电话要求删除未果之后,该女子每天就遭到了"呼死你"骚扰,一天能接到数百个骚扰电话。(扬子晚报)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让网络购物逐渐成为了人们消费生活中的重要部分。按理说,网购也是一种合法消费行为,消费者的权益理应得到保护。然而,因为没有给出"好评"受到骚扰的怪象却时有发生,甚至很多时候,都不知道这种骚扰来自何方。由于没有确切证据,消费者往往投诉无门,报警无路,很是苦恼。消费者花钱购物,难道不管货物好坏,都必须要给出好评吗?这显然是绑架消费者思想的严重侵权行为。
  网购有方便快捷的优势,也有鱼龙混杂、隐蔽性强的缺陷。一些网店之所以敢这样侵害客户利益,主要就是利用了网络的缺陷,仗着距离远客户投诉维权成本大和软弱求安心理,肆意妄为。放眼全国,诸如"寿衣门"、"骚扰电话"等恶意骚扰消费者事件并非偶然,而且有了一定的惯性动作,监管部门对此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保障消费者网购正当权益,完善立法是关键。根据工信部"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突破18万亿元。可以说,网上购物将是大势所趋,而网上购物秩序的建立也是举足轻重。因此,有必要加快电子商务立法。明确对网店的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督方式等,特别要完善对网店监管的法律监督体系。
  网购权益更需重罚来撑腰。作为网购监管主体的工商和公安部门,有义务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有必要开辟网上举报绿色通道,凡举报,一经核实就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严厉制裁。譬如取消网店卖家的电子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追究网店平台提供者的连带责任,而且要严厉罚款,追加当事人侵权责任,加大其违法成本。
  总而言之,规范网购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需要网络交易的提供者和商家加强行业自律,更需要有关部门对不法行为加强规制, “软”“硬”兼施,才能确保网络交易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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