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Crowdfunding)自从传入中国,迅速在投资市场形成热潮。2013年被认为是P2P网贷兴起的一年,那么2014年就是股权众筹的发展元年。但是表面的投资繁荣掩盖不了陷阱和风险,P2P平台屡屡跑路事件严重挫伤了投资人的信心。股权众筹平台虽至今尚未发生严重的欺诈事件,但在个别平台也曾出现投机者试图利用虚假信息融资,所幸及时发现,避免投资人的经济损失。青涩的新兴众筹市场需要管理层的呵护、平台的自律行为,以及其他机制,如第三方社交媒体发挥作用,以减轻风险,为投资人带来保障福利。
众筹风险主要来源与特点
众筹风险主要来源于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项目失败甚至欺诈等后果。众筹投资的特有属性加剧了这种信息不对称:普通众筹投资者分散各地,信息成本高昂,与成熟投资者相比,他们缺乏经验和能力正确判断投资机会的价值。而且,投资额度一般比较小,因此进行尽职调查、后续监督的意愿较弱,而更愿意“搭便车”分担信息成本。
信息不对称不仅是事前的,事后的道德风险问题也会在众筹中被放大。众筹投资合同对于创业者的监管一般而言依赖于其良心和职业道德,可以说一旦众筹项目成功,投资人缺少手段来制约创业者,从而催生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由于众筹相对周期长,短期内难以通过交易历史建立有效的声誉信号。另外,一些项目的发起人缺乏操作项目的能力,而信息不对称掩盖了这一点,加剧了项目失败的风险。
第三方社交媒体作用
互联网金融虽然存在诸多不足,所幸监管层对众筹表现有相当兴趣,在监管思路上采取宽容鼓励的态度。为了促进初创企业发展,美国的JOBS法案还特别创设了股权众筹的注册豁免制度。由于初创企业在市场前景、商业模式、股权结构、团队构成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缺陷,第三方机构有针对性的评估,对于投资人、创业者和众筹平台本身都有益处。例如在众筹领域活跃的第三方机构“投友圈”集合了诸多有实操经验的执业律师、工科博士和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士等,使用潜心研制的数据模型,就众筹项目作出的评测结果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引来众多围观。
尽管项目筛选是众筹平台的首要工作,但众筹相对门槛较低,把关并不严格。一般的中小平台由于人员不足,线下尽职调查力不从心,而上线的项目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隐患。如果诸多项目BP先期在第三方网站展示,接受诘问检验,淘汰不合格者,可以有效降低风险。创业者也可以通过鉴别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平台,达到双赢。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平台对于投资者的审核程度各不相同,除了天使汇和原始会等少数平台对投资人设置较高门槛,审核较严格,其他平台的审核大多较为宽松。因此,第三方媒体承担起对普通投资人的风险教育。有研究表明,一种有效而“隐性”的方式一直在众筹中发挥着作用,即理性的集体行为(Rational
Herding)。普通投资人通过模仿学习其他投资人的行为,结合自己的经验作出投资判断,每个人的信息和判断碎片集合起来就是一种集体行为,社交媒体组织的学习分享把这种行为理性化、“显性化”,除了帮助投资人学习成长,无形中也为投资人资格设限,一些普通投资人减少盲目投资或者侥幸心理,从而为众筹市场培育一批成熟投资人。
国内股权众筹普遍采用的“领投-跟投”商业模式设计,需要领投人承担大量的项目调研工作和后期项目实施监督工作,帮助创业者尽快实现项目成功融资的同时,向跟投人提供投资建议。领投人对于一般跟投人的带头示范作用,让基于理性集体行为的贝叶斯推断(Bayesian
Inference)发挥到极致。在投资人群里的长期持续的交流中,普通投资人可以选出自己信赖的专业领投人,借助其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第三方社交平台连接了两个具有网络外部性的不同的客户群体——创业者和投资人,并让一个群体的参与程度依赖于另一个群体的参与程度。较高的活跃度有利于促进各个众筹平台的良性竞争,改善其提供的服务。一些项目领投人因为精力或能力所限,无法把各方面工作到位,负责任的平台如原始会、大家投等开始强化了投后管理服务。而第三方媒体与平台合作,及时提供投资人相关数据,一方面督促平台和领投人的工作,一方面维护普通投资人知情权和经济利益。
在国家政策鼓励创业创新的背景下,作为创投和风投的有益补充,众筹投资为民间资本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便利途径。第三方社交媒体的出现有效地抑制恶性循环的发生,本质上来说,第三方与众筹平台及参与众筹的各方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构建起众筹投资的生态系统,有益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