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安徽合肥召开的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表示,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人民日报) 地下管线“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造成巨大资源浪费、加重社会成本负担,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虽说看不见摸不着,但问题有多严重、损失有多大、症结在哪里,采取哪些措施可以加以遏制、改善,有关方面不但心中有数,而且有一笔并不糊涂的账。 相关责任单位为啥不及时做好维护工作,解决管线老化问题?频繁开膛破肚的矛盾,何以不能通过科学规划加以规范、规避?重地上轻地下发展理念,为什么不能及时予以矫正?历史遗留问题、地下管网复杂、资金来源有限、责任机制缺失……无疑都是普遍认可的主客观因素。不过在笔者看来,其中还潜藏着一个不容忽视症结,那就是“跑冒滴漏”造成的巨额损失,最终都被分摊到城市公共产品的成本、价格中由广大公众承担了。当约束、激励机制缺位,自然难有主动治理、改善、修缮的动力和压力。 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构成,不但包含损耗成本,而且包含维护成本,然而,有多少水、电、气经营单位主动启动管网维护?个别城市屡屡发生燃气、供水管道事故后踢爆的细节表明,相关部门不但对管道现实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熟视无睹,而且对已经服役数十年的管线安全危机也无动于衷。根子在于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愿意支付必要维护成本的短视经营理念。 此次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难免让人担心会不会依旧陷入对公众买单的依赖,新一轮涨价动议或由此开始酝酿。都说地下管网是城市、地方的良心,有关方面应该从制度规范、利益激励、责任追究等多方面入手,唤醒、倒逼各方“良心发现”,科学部署、联手行动,尽快构筑安全、高效的地方管网体系,彻底堵住“跑冒滴漏”,既顺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又切实减轻经济发展和民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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