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税收支持,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
据了解,我国目前约有6000万中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小微企业是企业中的“草根阶层”,但对中国经济的作用举足轻重。
国家发改委发布数据显示,中国小微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总量的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此次,国务院决定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这种向众多小微企业免税外延扩大化的趋势,是在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压力大、劳动成本节节攀升、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和生存负担偏重的状况之下,对处苦苦挣扎的小微企业无疑是雪中送炭。但也要看到免税效率背后存在着美中不足之处。
其一,仅仅减免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于身处困境之中的小微企业是杯水车薪。现在,小微企业需要缴纳的税务,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流转税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在内的二十多种税项。虽说此次国务院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可是,减免未涉及其他税项。
其二,对小微企业税务负担的减免,但名目众多的收费却没有完全减免。目前,国家各部门面向小微企业的行政性收费多达69个大类,多达196种各式收费项目。企业负担中占比比较大的教育附加、城建附加、水利基金等费用都没有明显减免。
其三,减免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微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五险一金)负担明显一年重似一年。现在,员工“五险一金”年年涨,仅养老保险一项,以江苏为例,2014年全年的缴费水平达到了接近5000元,也就是企业每月为员工投保的金额达到了400多元,如果再加上医保缴费每月200多元,两项相加就达到了700多元,这就预示小微企业只要多用一个工人,企业就要为其缴社保费(五险一金)多达近万元。这大大挤占了小微企业所创造的利润。居高不下且年年攀升的员工劳动保险费用,会逼得小微企业大幅减少用工数量,把劳动成本上升的额度控制到最小的程度,这样一来,随着小微企业用工量的减少,社会劳动就业率就会大大降低了。
其四,光在免税上帮扶小微企业,却没有能在鼓励和奖励两方面给予小微企业更大的创新与创业动力。对于小微企业的帮扶,免税是一种选择,这种选择的局限性显而易见。现在,国家鼓励创新与创业,对于一些重点小微企业的行业,国家应当实行鼓励和奖励政策,特殊的渠道奖励和资助,通过国家的努力建立相应的基金池,容纳更多的社会资金来辅助小微企业,增强小微企业的发展后劲,保持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力。
面对小微企业过重的税费负担的现实,国家应从顶层设计着力,将小微企业征收的税种进行合并,征收统一的“简单税”。确保小微企业在生存与发展之中轻装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