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禁止商业银行采取高息揽储吸存等方式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要求商业银行从根源上约束“冲时点”行为。可以说,三部委推出的存款偏离度监管政策是剂猛药,击中了当前商业银行存款竞争乱象的要害。
三部委力推存款偏离度监管是在当前商业银行存款大起大落背后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同时,也正好反映出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流动性和资产负债管理的担忧,更暴露了存款监管新软肋;正是由于偏离度考核指标缺位,才导致商业银行存款“冲时点”行为旷日持久,无法刹住,成了一种顽症。这种顽症其实也是一种瘟疫,具有极高传染性和危害性。近年,商业银行每到月末、季末存款“冲时点”行为已成了一种公开秘密,一方面影响了金融统计数据真实性,误导了央行货币信贷决策,极不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另一方面,存款“冲时点”往往会导致存款大幅波动,极易诱发银行流动性风险;问题尤为严重的是,相互间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了正常存款市场,推高了银行融资成本,也直接抬高了社会资金成本,加剧了实体经济融资贵困局,更使企业融资贵成了一个无法解开的“死结”。为此,存款偏离度监管考核指标,无异于给眼下商业银行乐此不疲的存款“冲时点”游戏当头棒喝,一定能起到较大震慑力。
监管当局在维护银行存款竞争秩序上可谓煞费苦心,尤其在防范商业银行存款“冲时点”上积累了一定经验,将存款从月末统计上升为存款日均统计,已为整个存款偏离度监测体系的构建奠定了扎实基础,是对确保存款稳定增长的科学制度设计的继续深化。因为,存款偏离度监管指标列举的不允许采取高息揽储吸存、非法返利吸存、通过第三方中介吸存、延迟支付吸存、以贷转存吸存、以贷开票吸存、通过理财产品倒存、通过同业业务倒存等八种方式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非常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规范商业银行竞争行为具有较强约束力,对商业银行规范开展存款竞争必将起到较大推动作用。对超过量化考核指标上限的,银监会、央行、财政部等三个部门同时采取包括降低监管评级、绩效评价扣分、暂停相关准入事项、对主要负责人监管谈话等综合严厉惩罚措施,对遏制存款“冲时点”行为具有更大威慑力。
存款偏离度监管考核指标虽从制度源头上为存款“冲时点”进行了严密制度设计,但在笔者看来也只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难以持久发挥功效。因为在商业银行现有经营竞争模式之下,偏离度监管指标会被商业银行想方设法,用更多“高明”的“拉存”手法,将其消弭于无形。因此,要从根本上扭转存款市场乱象,还得通过加快银行经营发展方式转变和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