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无*ST过渡期是喜是忧?
2014-09-12    作者:李雪峰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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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万福生科、宝德股份、天龙光电3家创业板公司密集发布暂停上市风险警示公告,提醒投资者公司股票将有可能暂停上市。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创业板公司若出现连续三年亏损或最近一年净资产为负等11项情形,将暂停上市。据此规定,上述3家公司已分别在2012~2013年发生亏损,其中万福生科、天龙光电今年上半年继续亏损,若下半年未能实质性扭亏,将暂停上市。

  亏损三年暂停上市,并不仅仅适用于创业板公司,非创业板公司也遵从该法则。只不过非创业板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若第三年继续亏损,才会暂停上市。

  换言之,创业板公司在暂停上市之前无须经过*ST的过渡期,这既是对创业板公司的“特殊关照”,也是“硬性要求”。

  “特殊关照”体现在,创业板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后,股票正常交易,既可避免“披星戴帽”的尴尬,亦可免受上市规则对*ST股票在资本运作、公司经营等方面的限制。从创业板设立初衷及公司成长的角度而言,免遭“披星戴帽”对创业板公司十分有利。

  近年个别央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曾招致诸多舆论压力,而另有部分*ST公司在取得银行借款方面困难重重。

  “硬性要求”则体现在,创业板公司一旦连续亏损三年立即暂停上市,不存在商量余地,而退市风险警示客观上为*ST公司预留了回旋空间。

  从积极的角度而言,退市风险警示对上市公司投资者、管理层、员工团队、上下游客户等各参与方均具有警示或激励作用,很多*ST公司在戴帽次年即成功扭亏,从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而创业板公司一旦暂停上市,能否顺利恢复上市尚存较大不确定性,至少目前并无类似案例。

  另外,暂停上市的创业板公司恢复上市的条件之一是,在暂停上市期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这就要求创业板公司无法通过产业转型等重大资产重组甚至出让壳资源恢复上市,客观上增加了创业板公司恢复上市的难度。

  创业板自2009年10月开板至今,尚无公司暂停上市。期间屡有公司发生严重亏损,不过并未连续三年亏损,说明绝大部分创业板公司具备良好的成长能力。万福生科等3家公司会否成为创业板首批暂停上市公司,将直接取决于下半年的盈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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