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报披露即将收官,对于很多上市公司来说,他们尚不能放慢追赶时间的脚步,而是要为接踵而至的股东大会——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聚会而操持忙碌。
只是,这一次的聚会,会有小股东来捧场吗?
来或不来,股东大会议案已摆在那里。对那些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小股东们或许会赶赴现场,或通过网络投票来强调自己的话语表达;对于那些正常人事更迭、例行的公司章程修改,“形式重于内容”的股东大会,小股东们则多半置若罔闻。
高小姐是一家央企控股企业董秘,这几天正为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忙得不亦乐乎。这次大会有两项议案:一是审议一位董事因工作岗位变动辞职事宜;二是选举产生一位新董事。“由于这是正常的人士变动,按惯例不会有中小股东参与投票。我们在动员其他法人股东到场,避免场面过于冷清。”高小姐如是表示。
如果再往前追溯两个月,则有更多近乎走过场的股东大会。比较典型的是,上市公司年度分配时送转股份而引发股本变化,按照规定,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以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事项。送转股份早已流通,生米既成熟饭,又怎能让时光倒流、熟饭回生?
近年来,监管部门以“三会”制度为抓手,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权力制衡格局,有力地保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特别是近几年多次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进行“大修”,鼓励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参会、委托表决、网络投票等方式,自由行使“主权”。不过,在渐行渐近的移动互联时代,我们能否对股东大会规则适度改革,以释放些许红利?
著名投资人肖风在其新著《投资革命》中放言:移动互联网正在改变一切,包括改变人类根本的生存状态。如果我们的生存状态都要重构,那么对于不涉及审议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能否取消现场会议形式,而全部改为网络投票?
在高小姐看来,这样改革能够带来现实的红利——上市公司不用为身处外地的董事、高管人员支付一笔不菲的食宿差旅费用,并能省下无法量化的时间成本。
当然,如果取消股东大会现场环节,在配套制度上还应该作出适当安排。一是要增加股东大会公示频次,力求广而告之;二是事前充分征询中小股东意见,投资者无异议方可付诸实施;三是在网络投票期间,公司要设置网络沟通渠道,为参与投票的投资者释疑解惑,并建立严格的法律备查制度。
毫无疑问,并非每一家上市公司都值得信任。为了避免规则被滥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评结果进行分类监管,只有那些考核结果优秀的上市公司方可先行先试,从而形成放而不乱、活而有序的新规则与新机制。
让“好人举手”,让恪守规则者得益,本是推动监管转型、提高监管效能题中应有之义。善小而为,终有所成,方能汇聚资本市场喷薄前行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