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场掀起了一场针对承诺“打白条”的整治风暴。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督导之下,百余家公司的超期承诺履行事项得到整改。然而,截至目前,仍有二十余家上市公司延续着不规范承诺的现象。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如何治理这些超期承诺成为了难题。
“言而有信”本应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履行承诺遵循的原则,可在资产注入、解决产权瑕疵、避免同业竞争等方面却屡次出现“打白条”的现象。8月26日,中体产业复牌之后连续第二个交易日出现跌停,原因就是大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7年多之前作出的资产注入承诺无力履行。梳理承诺不规范问题可以发现,中体产业并非个例。有的上市公司股东承诺始于多年之前,直至现在依然无法得到执行;有的公司股东承诺整改方式是豁免承诺的执行,当初的承诺最后变成了一张废纸。
难以量化是造成部分承诺难以兑现的重要原因。“打白条”案例存在着共性,在承诺的表述中,往往履约期限不明确或承诺内容不具体,这种缺乏时间约定和对象指向的承诺形同于开给投资者的一张“空白支票”。在年初的指引中,监管部门要求凡涉承诺事项,须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时”等模糊性词汇。而今年以来实际披露的信息显示,一些上市公司股东的表述依旧空洞,他们将难以履约的原因归结为资产状况、政策限制、产权复杂等客观因素,履约时限仍是未知。
如果兑现没有期限、注入资产缺少标的,这样的承诺又有什么意义呢?对于上市公司的经营而言,承诺迟迟无法兑现的负面影响已经逐渐显现。在延续不规范承诺的上市公司中,许多公司的业绩近年来出现连续下滑,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关联交易比例较高、关联方同业竞争挤占市场份额等成为了制约成长性的重要原因。
同时,承诺“白条”对于A股市场的影响更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是维持股市良性运转的基础,而迟迟无法履约的承诺恰恰传递了不对称的信息,中小投资者对于资产注入、产权确认等事项的预期强烈,而承诺方则缺乏履行的基础。长此以往,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价就陷入到了传闻推涨、澄清暴跌的剧烈波动之中。
屡见不鲜的承诺“白条”呼唤完善相关制度。当股东、并购人等缺乏践诺自律,同时又缺少追偿责任的约束,必然会导致践踏资本市场诚信的行为出现。在危及上市公司经营和股市稳定运行的背景下,超期承诺的治理已经势在必行。切实可行的约束制度需要解决两个问题:承诺“说得出”的前提须是“做得到”;一旦“做不到”,须承担可量化、具威慑力的行政处罚或赔偿责任。
首先,针对资产注入、解决产权瑕疵、避免同业竞争等容易发生超期情况的承诺事项,信息披露的格式应提出更加规范化的要求。例如,承诺资产注入要列出可供注入或计划注入的资产清单,并标明注入的时间期限;解决产权瑕疵要有明确的时间表,一旦产权无法按期确权或转移,应有相应的补偿安排。
其次,建立承诺责任人的诚信机制,对长期拖延兑现或虚构承诺的行为进行必要的行政处罚。在当前的法律环境下,监管部门的处罚是中小投资者司法维权的前提条件,如果能够厘清严重超期和肆意承诺行为的违规责任,将有助于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此外,承诺履行情况应作为上市公司确定定向增发发行对象,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筹划的审核条件之一。在承诺兑现之前,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不应参与、发起融资计划和重组事项。这一方面可以防止承诺责任人通过股权转让逃避兑现责任,另一方面在原有承诺尚未兑现的情况下,相关责任方参与重组或融资做出的新承诺难保不会成为又一张“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