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让市场充分释放活力,注定是现阶段的改革重点之一。在这个特定历史阶段,从事宏观调控的政府部门和创业兴业的企业家,分别面临着改变调控监管手段和增强市场决策能力的艰巨任务,前者是为了履行政府职能,后者是为了“精准投资”,双方的责任都比以前更大了。
本周二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部署新一轮简政放权。会议提出要把简政放权作为政府自我革命的“先手棋”和宏观调控的“当头炮”,用硬措施打掉“拦路虎”,让市场主体“舒筋骨”,为创业兴业开路,为企业发展松绑,为扩大就业助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会议决定再推四条简政放权硬措施:再取消68项行政审批,下放19项行政审批,尽快彻底废止非行政许可审批;再降准入门槛,把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再行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一步压缩“评比寻租”空间;再行取消一批部门和行业协会自行设置、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职业资格许可事项,压缩协会“资证寻租”的空间。
新一届政府去年3月成立至今,在国务院部委一级,直接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已超过700余项,其力度为同时段历届中央政府之最。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简政放权之“剑”,已开始直戳非行政审批和行业协会等寻租易发、高发领域。
随着简政放权范围扩大和程度加深,不可避免的伴生性问题也日渐突出,同样需要引起政府、社会、市场、企业的注意,以采取针对性措施,将伴生性问题带来的副作用控制在最小范围,避免由“管制极端”滑向同样不可取的“自由极端”。
简政放权的表观是政府自我削权,其本质却是“削利”。在大刀阔斧的审批制度改革背后,是行政机关被大势所逼而不得不为,思想上的不情愿和行动上的抵触,很可能演变为大面积的“甩手掌柜”现象。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初衷在于事前监管,简政放权的本质并非放弃监管,而是改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果,其要旨是改事前监管为事中事后监管。眼下的情形是,不少部门已将简政放权消极理解为“无权一身轻”。
就事中和事后监管怎么管,从监管程序到监管内容设定再到监管的有效操作,在已取消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市场领域,目前普遍缺乏监管规范和程序,有些领域甚至存在不小的空白,或者由于事中和事后监管没跟上,已不同程度导致了事实上的监管真空。这一真空若不能抓紧填补,市场秩序将出现另一种新的无序乃至混乱。
各国设置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有一个共同初衷,就是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乃至本身就系宏观调控之配套要件。当市场准入普遍处于低门槛乃至无门槛时,市场可谓达致高度自由状态,欧美国家的市场实践已反复验证了一个事实——高度自由的市场的确会伴生出另一个副作用,即市场自由度与市场供需信息的不对称成正比。具体讲,投资和创业固然自由了,但轻率进入市场过饱和行业和产业的风险也相应增大了。
因此,既有宏观调控思路、方式和方法都需作相应改变。从现状看,一些经济调控部门还没有作出相应的变化和跟进,有的甚至还缺乏相应的意识和认知。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在中国固然声名狼藉,但其在有意无意间、直接和间接中,的确也在一定程度上起着针对具体行业和产业的总量调控作用。当前,各经济调控部门应尽快改变宏观调控思路和方法,改以往的总量调控为及时准确地提供市场饱和度信息预警。这也是简政放权大趋势下,政府部门的另一块突出短板。
简政放权前,一些企业瞅着别的企业争先恐后进入某个行业或产业,等自己也决定进入时,准入门槛却抬高了。此时,若该行业和产业的市场尚未饱和,那就是典型的“准入寻租”或“准入歧视”。反之,若政府确系因该行业已处于饱和才抬高准入门槛,那某种程度上又相当于帮这些企业的忙,使他们避免了跟风进入的投资损失。做企业当家人,务必切记凡事有利皆有弊,市场活力增一寸,自身风险防控意识就得长一尺。
眼下中国市场依然不够活,因此简政放权让市场充分释放活力,注定是现阶段的改革重点之一。在这个特定历史阶段,从事宏观调控的政府部门和创业兴业的企业家,分别面临着改变调控监管手段和增强市场决策能力的艰巨任务,前者是为了履行政府职能,后者是为了“精准投资”,双方的责任都比以前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