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捂不住的地方债,该怎么办
2014-08-05    作者:余丰慧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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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个茶壶七个盖,许多地方债务问题都快捂不住了。”一位银行部门省级分行的领导说。(《经济参考报》8月4日)

  审计署公开数据表明,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负有担保责任、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总债务为17.8907万亿元,其中,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万亿元。地方政府三项总债务和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大约分别是2013年地方财政收入(本级)6.9万亿元的2.59倍和1.58倍。

  地方除了预算内外财政资金收支以外,通过地方融资平台等渠道大肆举债行为已经成为国内外机构和人士对中国金融风险的关注点之一。地方债膨胀的宏观背景是十多年来政府主导的大投资和货币大投放。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于在预算笼子以外大肆举债,其“底气”就源于在上述宏观背景下,大肆卖地的土地第二财政,大搞房地产的房地产税收,掠夺式开采资源能源、大卖资源能源的收入渠道等等。这些是支撑和偿还地方债务的基础保证。

  一旦上述宏观背景不复存在,17万亿元的地方债务风险就会暴露出来。目前,土地财政前景不妙,房地产税收增速正以20%~30%的幅度下降,资源能源市场低迷、销售不振、价格直线走低。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土地市场开始冷清,许多地方流拍频现,土地财政开始下降。同时,全国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占比达37%左右,部分省份占比甚至高达50%以上。土地和房地产市场走势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影响很大,也使得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减弱。

  显然,一些地方债务存在违约风险,其中一大部分风险是被借新还旧延缓掩盖了的,这只是将违约爆发时间推迟而已。当务之急是今明两年到期的4.2万亿元债务的违约风险,如果这两年能够顺利度过的话,自后年起,偿债压力会逐渐趋于缓和,但前提条件是,不要把今明两年的到期债务采取延期、借新还旧措施拖延到以后年份。现在不妨停止所有地方债展期和借新还旧,让其违约风险彻底暴露出来,一次性了断处理存量地方债务。

  一方面,地方债集中到期,另一方面偿债能力又大幅度下降,这种两头挤压加剧了债务风险。必须采取治标和治本并举之策化解地方债风险。对于完全是政府财政应该承担的公共事业类项目,而采取了贷款等借债投资建设的,应该落实地方财政的担保责任,将还债计划纳入到政府预算之中。对于效益周期长、还债时间长,但项目本身没有问题的,地方政府可以优惠条件引入民资,将债务落实到民企身上归还。其他到期地方债务,地方政府必须筹集财政资金和土地出让金归还本息。

  对于项目失败、还债无望的地方债务,应该允许项目或者地方融资平台破产倒闭。债权人依法承担风险。银行等国有性质的债权人应该在内部严格追责。不能无限度无期限延期展期、借新还旧,这种捂着盖着的做法,必将把小风险拖成大风险。如果项目失败不让破产,也不利于投资人的风险意识培养。投资人、债权人风险意识培养的最有效办法,就是让其饱尝风险损失。要形成一整套地方政府举债的硬约束机制。将地方债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根据地方政府预算收支平衡的约束性规定,地方举债必须根据收入状况来匡算,由地方整体财政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来担保债务。这种硬约束机制将会使得举债风险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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