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对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居民家庭在本辖区内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贷款,且贷款利率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金融机构实际发放符合条件贷款金额的3%给予财政补助。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激励商业银行扩大首套房贷款投入,当地房地产市场也有望一定程度上得到提振,但这一政策的公平性以及由此产生的负面作用却不可小觑,这一政策在全国应慎用。
此次四川省政府则以财政补贴政策作为引导,鼓励银行降低房贷利率,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房贷,降低房贷利率。如目前银行普遍实施6.55%的房贷基准利率,这意味着银行投放一笔40万元的房贷,未来20年将获得利息收入31.8万元,而在银行获得1.2万元的财政补贴之后,银行可将房贷利率降低为9.3折左右,由此也可以保证银行在两者情况下获得基本相同的收入。这无疑也有利于降低购房者的房贷成本,刺激房贷需求。如在9.3折情况下,贷款人每月将少还贷款100元左右,20年总计少还利息近2万元。
四川省政府为刺激房贷所需要付出的财政补贴收入不算高。假设今年下半年四川地区住宅销售额与去年同期基本相当,都为1546亿元。其中,首套房占80%,房屋贷款成数为6成,则政府补贴金额只有22.3亿元。然而,由此引发的多方面争论以及后果却不可小觑。
第一,政策公平性值得商榷。财政补贴政策本应优先用于民生保障,补助社会弱势群体,这次补贴虽然仅针对首套房购房人,但是在房价收入比仍较高的情况下,补贴的受益对象无疑是买房的中等收入阶层,这对于那些没有能力买房的弱势群体无疑是不公的。而政府本应利用这些财政资源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例如,四川省2012年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只有12%,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第二,动用财政资源进一步引导商业银行加大房贷投入,并不有利于信贷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不利于支持经济增长的转型。今年以来,尽管商业银行对于房贷的兴趣有所下降,但投入量仍保持较高水平,今年1-6月新增房地产贷款达到1.54万亿元,仍高于去年房地产市场高潮期的1.3万亿元,房地产贷款余额增速高达19.7%,也大大高于平均贷款增速。若全国各地普遍效仿四川政策,激励银行增大房贷投放,则将进一步扩大银行的房贷比例,而这也不利于中央期望的信贷结构调整目标的实现。今年央行两次定向降准的目的,就是希望银行加大对于涉农以及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但在财政补贴政策的诱导下,定向宽松后银行的更多资金却容易流向房地产领域,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长空间反而受到压制。
第三,目前房地产价格刚下滑不久,四川省就动用公共资源“救市”,容易引发各地效仿。成都房价自今年5月开始才出现环比下滑,而今年以来四川住宅销售面积增速并没有出现持续下滑,今年1-6月虽然由于去年同期较高的基数,房地产销售面积累计增速为-1.75%,但仍比1-4月回升1.5个百分点。而这一政策容易引发各地的效仿,从而引发全国各地更大规模的房地产救市政策,这也会进一步强化购房人对于未来房市只涨不跌的预期,短期当地经济发展对于房地产的依赖度也将更大,这对于经济中长期持续发展和经济转型都是不利的。
当然,在目前中央要求稳增长的情况下,四川省刺激房市或许是无奈之举。2014年四川上半年GDP增速只有8.5%,已低于年初制定的9%目标,而稳定房地产对于当地经济发展的多个方面都十分重要。四川省财政收入对于土地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2013年土地出让金达2049.36亿元,与全省税收收入基本相当,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房地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例达到20%,稳定房地产投资也就是下半年投资增长的关键。
四川省实施该政策也有着现实经济发展的合理性,但这一饮鸩止渴的政策行为却不能滥用。鉴于该政策的负面作用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应该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