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细则》的最大亮点是突出了对单位“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这就相当于给‘一把手’安了一道‘紧箍儿’”。
从柔性到刚性,从“可以”变成“必须”,相比四年前“可以在领导干部任期审,也可以离任审”的审计规定,此次《细则》明确,对党政及企事业单位领导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经济责任审查的对象,就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的“一把手”。这意味着,常态化的审计将全面覆盖权力运行的轨迹和关键节点,审计不仅要关注权力运行的结果,也关注权力运行的过程。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该干什么、干了什么、效果如何,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将有一把制度化的尺子,进行常态化的衡量。
要看到,在地方治理中,某些领导干部存在权力运行不透明的问题,对“一把手”更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这导致部分官员权力过大、过滥,有的甚至已经到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地步。比如一些地方政府搞土地财政大幅借贷,甚至搞假大空的形象工程,只管自己任上花团锦簇,等任职期满后,领导一换人,损失无法追回,哪怕身后哀叹一片也无济于事。对这些实际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常态化的监督和审计,其实就是通过制度,把滥用的权力关进笼子,去促使官员随时管住自己想要越界的手,按规则办事,懂得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
当然,审计只是在形式上常态化了,还并不足以去约束滥用的权力。有专家就说了,其实,经济责任审计以往每年都会有,但细看以往这些审计报告就可以发现,有的单位或个人不只一次出现过问题。有的被处理后,第二年、第三年仍然会再犯。可见,以往的审计追责力度并不大,也不够明确,有点不痛不痒。“审计风暴”过后,违规的“钉子户”依然故我,这不仅令审计机关尴尬,也让政府公信蒙羞。
此次《细则》的亮点之处,就在于堵住了审计后追责无力的漏洞,对权力形成了刚性制约。《细则》中明确提到,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相关部门应当逐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责任倒查,将审计结果作为评价、任免干部的重要标准,这是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管理的新起点,体现出审计制度的刚性。经济责任审计只有从常态化、刚性化,建立起动真斗硬的威慑力,才能避免审计沦为“纸老虎”,从而树立起权力的边界意识,避免权力缺位、越位和胡作非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