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这一重大领域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毋庸讳言,这份户籍制度改革文件,意味着困扰多年的户籍藩篱终于松动,从全国层面开始了户籍制度改革的破冰之旅。之前各地户改实验积累起来的成功经验,比如积分制,比如居住证制度,比如取消非农户口等等,都在这份文件中得以上升为全国性的户改行动。虽然具体到每个表述,似乎之前都曾在其他文件中看到过,算不上有多少出乎意料的新意;但是,这份文件留给户籍制度改革的公众期待与重大意义,无论怎样形容都不为过。
在长期以来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讨论中,“破除户籍藩篱关键在破除户籍特权”其实已经成为一种共识。登记与管理意义上的户籍,根本不存在什么改革难题;改革的关键,当然在于户籍背后各种差距悬殊的附加福利。要破除户籍背后的特权福利,不外乎两种办法:一种是“剥离”,先坐等各种户籍特权被剥离掉,然后放开户籍大门轻装改革;另一种是“倒逼”,通过有序适度放开户籍大门来摊薄户籍特权,从而倒逼出户籍福利的相对公平。
坐等户籍福利剥离到公平状态再来放开户籍大门,不说永远没有可能,至少也是遥遥无期。先有序开门,并且通过有序开门和人们的自由选择来自行摊薄各种户籍福利,才是真正的可行之法。是先剥离,还是先开门,这是决定户籍改革进程的一个关键抉择。这份户籍改革文件,选择的显然是后者;虽然在剥离户籍特权上,也有“建立居住证制度”、“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等方面的着墨,但更重要的,显然还是在“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上。
相比小城市与中等城市,户籍特权更为丰厚的大城市与特大城市,既是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对此,文件采取的主要办法是积分落户制度。在此之前,广东已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积分落户制很多年,上海去年也启动了这一制度。积分制固然算不得最好的,但也许是“最不坏”的。积分制既不完全基于政府功利因素的考虑,也不会造成城市人口不受限制的瞬时失控;更重要的是,它可以给人们提供一个稳定的预期。
当然,积分制要想最大限度发挥“正能量”,关键还在于具体制度设计上每一个细节之处的公平合理,并且得到严格有效透明公开的执行和落实。具体的积分项目与对应分值设计必须公平合理,不能过于突出学历职称等因素,而更应强调居住时间、纳税时间等要素。积分凭据的把关监督必须严格到位,既要避免故意刁难,更要防止弄虚作假与腐败交易。
再好的改革规划要从纸上走入现实,关键还在于落实。如果说这份户籍制度改革文件消融了户改的坚冰,那么,要真正迎来户籍制度改革的春风拂面,仍然有待于不折不扣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