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日前表示,这些年来,一大批中国的创新型企业到境外上市,特别是包括了互联网的所有龙头企业,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资本市场的规章制度滞后于创新型企业的需求。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今后不应重蹈覆辙。
现在,对不适应互联网企业特征的上市制度进行改革已成为社会的共识。深交所设想在创业板研究设立一个单独的层次,专门服务于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企业。据悉,目前监管层已经派出专门工作小组前往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对互联网企业国内上市意愿、政策诉求进行摸底调研。
调研发现,互联网企业国内上市意愿强烈,不少企业盼望具体政策尽早出台,对具体政策何时落地十分关心。在他们看来,虽然推动亏损互联网企业国内上市已经在监管层达成共识,但是从实际操作来看似乎并不会很快。如果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他们没有耐心等待下去,还会继续“接纳海外风投,搭建VIE结构,登陆海外资本市场”的模式。
事实上,从估值水平、沟通便利、上市成本等方面综合考量,互联网企业当然更乐意在国内上市。但此事要落到实处,牵涉到两种截然不同的选择:是先来后到排队上市,还是单独走特殊通道经新三板挂牌一年直接转板上市。
如果是前一种,即便相关政策很快落地,也需要排队。目前亟待消化的拟上市企业队伍庞大,如果要按照先后顺序排队,要想轮到亏损的网企和高科技企业显然不会很快。这是监管层和亏损网企都不愿意看到的一种结果。
那么,到底有无可能实行绿色通道呢?深交所《证券市场导报》在今年2月刊发的一篇文章中也呼吁,对拆除海外VIE公司回A股上市的,应在业绩连续计算、审核通道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笔者认为,为吸引亏损网企国内上市实行绿色通道有必要,而且可行。首先,实行绿色通道对快速吸引优质互联网企业有必要。互联网企业有其特殊性,那就是前期投入巨大,只有市场规模达到一个临界点,才可能产生巨大的市场价值。这就决定了很多互联网企业在初期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烧钱亏损状态。正如宋丽萍所言,正是源于我们的资本市场规章制度滞后于创新型企业的需求,多年来优质互联网企业的不断外流,不应该再重蹈覆辙。
如果继续按照常规手段来解决互联网企业国内上市难题,只在原有的基础上出台一个基本政策,而没有大刀阔斧进行改革的勇气,进行小修小补,收到的效果无疑会大打折扣。如此一来,虽然亏损互联网企业国内上市的门是开了,但是依然要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排队,试想新股发行体制没有改变的前提下,亏损的互联网企业如何在于盈利达标的企业拟上市企业竞争中胜出?上市太麻烦会影响到互联网企业国内上市的积极性,也就吸引不到潜力巨大的暂时亏损公司。国内资本市场要想不再继续于互联网上市资源竞争中落后于海外市场,迅速打开局面至关重要,而实行绿色通道无疑有必要。
其次,实行绿色通道风险可控,对新股注册制改革也有意义。有人担心,允许亏损企业上市本身就有风险,再开设绿色通道就更应该慎重。事实上,即便亏损网企和高科技企业能够施行绿色通道上市,并不是对企业完全没有要求,其风险控制应该是可以保障的。只是改变了原有的企业审核标准,从重历史轻未来变成更多去考量企业的发展前景。同时,上市也有收入规模标准,有传闻监管层最终将年营收粗略划定在1亿元左右,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5000万元。此外,还需要参考是否有清晰的商业模式、业务的成熟度、能够支持规模和盈利的正向关系等指标。根据这些指标更有可能遴选出优秀的企业。
同时,在政策落地初期,进入绿色通道的企业数量会有限,对于市场风险也相对更好把控。
如果说直接开设绿色通道尚有疑虑的话,监管层设定的亏损网企新三板挂牌一年后转板创业板的路径,可以视为一种更为稳妥的措施,这种模式还可以为最终推行注册制提供借鉴意义。对于监管层来说,挂牌新三板一年可以观察亏损企业上市的风险情况;对于公司自身来说,挂牌新三板一年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为顺利转板奠定基础;对于投资者而言,也可以提前体验通过注册制上市的公司,为A股全面实行注册制热身。由此可见,亏损网企和高科技企业挂牌新三板一年后,满足一定条件则可转板创业板的直升路径不失为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