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北京、河北与天津三地消费者协会已经联合致函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建议“逐步降低并直至取消京津冀地区长途及漫游通讯资费”。报道称,数据显示,仅去年一年,就有2500多万人次搭乘城际列车往来于京津之间。因此,虽然高铁将两地间的到达时间缩短到了不足30分钟,但人们却要为这30分钟的距离支付数倍于本地通话费用的长途及漫游资费。
报道称,不仅是京津之间,即使是在北京郊县,许多人也抱怨手机经常变成漫游模式。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跨三地工作和生活的群体日益庞大,三地间通话需求大增,但长途及漫游资费已经给三地的一体化进程带来了一定影响。
实际上,即使在国内,取消长途费和漫游费的问题早在几年前就已被提出。对此,还有全国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正式提出过取消“两费”。但是,几年过去,这些费用仍没有取消的迹象。
不少论者多从技术和成本的角度提出取消“两费”的合理性。但是,“两费”取消与否的关键却恰恰不是技术和成本,而是以技术和成本作为拒绝取消“两费”挡箭牌的行业垄断。否则,人们就难以理解为什么国外通讯运营商普遍都能办到的事,独独中国国有的通讯运营商办不到。
反观国外,国土面积大的如美国和加拿大,跨地区对接计费复杂的如欧盟,都早已取消了地区间甚至国家间的长途费和移动漫游费。从网络技术上讲,中国与上述发达国家相比短长互见,总体而言并不落后。从技术上来看,中国的网络技术无论如何也不落后于欧美取消长途费和移动漫游费年代的技术。从人力成本和资源成本上来看,中国通信网络的运营成本,应该大大低于欧美网络运营成本才更加符合逻辑。
其实,通讯运营商不合理的收费又岂止是长途费和漫游费。许多霸道而无理的收费就隐藏在充满噱头的各种“套餐”中。在运营商所谓“套餐”中,每分钟通话的资费要低于没有套餐时每分钟通话的资费;如果通话超过“套餐”设定的通话时长,每分钟通话资费则按高于“套餐”的标准收费。但是,如果“套餐”时长没有使用完,运营商却不允许消费者将“余额”顺延至下期“套餐”。这种里外都赚,只许我罚你(超时),从来无视你(省时)的强抢逻辑,是典型的垄断表现。
更加不合理的还在于,如果消费者去港澳台或国外,办理的“套餐”资费一分钱都不可以折抵港澳台或境外的通话资费。这样,运营商在白收一笔“套餐”费用之后,又得到了一笔远高于国外运营商国际通话资费标准的境外通话费用。
因此,在加压取消国内地区间——不仅是京津冀地区长途费和移动漫游费之时,彻底打破行业垄断,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