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近日就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相关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从而启动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新举措的实施,将有力促进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
当然,一个好的制度在市场中真正落地生根,往往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要走。就退市制度而言,A股市场10多年前就已出现首批退市公司。然而,直到今天也仅有78家公司退市,由此可见退市制度前进步履之沉重。从目前情况看,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要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迈过不少坎。
相关制度的协同推进,对于退市制度改革至关重要。如今,“壳”资源在市场中仍具有不菲价值。这种情况下,不仅主动退市很难成为市场主体的选择,强制退市同样面临重重阻碍。“壳”为什么有价值?在目前的发行制度下,企业上市是一个闯关夺隘、历尽艰辛的过程,上市地位是稀缺资源。待到上市公司经营不善、难以为继时,各种资产重组、借“壳”上市的操作,则能够让“壳”价值转化为现实利益。因此,退市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尤其是与发行制度及资产重组规则关系密切。
市场主体的配合程度如何,也有很大影响。退市制度改革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这一点无可争议。然而,具体到某一个退市案例时,却似乎只有受损者,没有得利者。正是由于退市的这一特点,使得总体舆论上对退市制度改革呼声强烈,盼望已久,但某一家公司真正面临退市时,相关利益方又会感到难以接受,通过各种方式反对退市。这种情况下,每一家公司退市都会激起很大波澜,面临很强阻力。
改革中如何有效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更是一道难题。改革不可避免会有成本,重要的是成本应合理分担。回顾过去的退市案例,有些公司经营不善,但高管却依然稳拿高薪;有些公司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其违法行为的“收益”早已锁定。对于这些公司的大股东或高管而言,退市会有影响,但只是皮肉之痛。公众股东就不一样了,高价买入的股票一旦退市,财富将急剧缩水。所以,面对退市股票,最心急火燎的往往是中小投资者。如果让最“无辜”的群体承担最大的损失,显然有失公允。
对于改革中的这些挑战,监管部门已有预期。目前,股票发行等制度正处于改革进程之中,对于退市相关责任方的民事赔偿义务也有探索。然而,退市制度改革的稳妥推进,仅凭一方之力远远不够,还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从投资者的角度,也要认识到,退市的常态化是大势所趋,在参与市场时要充分考虑退市风险。“乌鸡变凤凰”确实很有诱惑力,但其风险也越来越大,如果仍以“赌重组”的心态重仓绩差股,恐怕就需要做好“愿赌服输”的心理准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