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就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给出明确时间表,称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计划年底提出具体方案。
在今年上半年即将结束之际,证监会提出这个目标,这不仅意味着注册制改革方案的出台迫在眉睫,同时也表明证监会对股票发行注册制方案的研究在内部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不过,尽管推进注册制改革是今年管理层监管转型的主要任务之一,但注册制改革并不是一项孤立的改革,注册制改革需要与其他条件相匹配,并不能操之过急。
在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张晓军也强调,注册制改革还需以《证券法》修订为前提。证监会主席肖钢更是在去年11月19日出席《财经》年会时明确表示,除了修改《证券法》、明确资本市场各类参与主体的责任以及完善司法制度的改革(特别是民事赔偿制度改革)之外,还特别强调要做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
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有关注册制的配套改革显然不足以支持注册制改革的出台。虽然《证券法》的修订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但此番修改毕竟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与利益关系,修改后的《证券法》能否在年底前推出,以及能否为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还存在较大的悬念。
不仅如此,虽然目前市场进行的各项改革正在逐步明确资本市场各类参与主体的责任,但对责任的追究仍然形同空白。如不久前“ST长油的退市,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没有得到追究,全部损失都由投资者来承担。至于完善司法制度改革以及民事赔偿制度改革,目前更是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而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更多还是停留在口头上。
也正因如此,目前股市推出注册制改革的条件并不成熟,注册制改革仍然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强推注册制的结果,除了进一步突出A股市场圈钱市的特征之外,也只能是画虎画皮难画骨,徒有注册制的皮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