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份“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评级报告已新鲜出炉。据上海新世纪资讯评估公司评定,2014年广东省政府债券(第一期)将于6月23日招标,其评级为财政部拟定“三等九级”中的最高级:AAA。
纵观我国的地方债发行历史不难发现,这一次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有诸多进步之处。比如,发债之前就引入强制外部评级,对地方政府信息披露提出更详尽规范要求,发行利率实行完全市场化等新举措,这将对今后我国各地方政府的“行规”起到极大的示范或警示作用。
其中,地方债“自发自还”的核心是按照市场化原则操作,积极意义绝不仅仅在于资金的募集或城市发展建设本身。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提法来看,这一“以评级定价格”的市场化做法,有望从“内因”角度完善和解决我国地方政府曾面临的诸多问题。
另外,从发行文件和信息披露方面来看,此次革新更突出了规范性的要求。比如,6月17日披露的广东省地方政府债发行文件,不仅详实公开地披露了该政府债募集资金投向、信用评级情况、发行前3年广东经济状况及未来中长期经济规划、省级财政收支状况、地方政府历史债务情况等发行要素,还包含有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等具体操作内容。
本次广东地方债信用评级将试点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今后地方债发行势必扩展至经济社会状况各异的广大中西部地区,发债主体也将从省级政府下延至市区县等各级政府,信用评级出现第二等的BBB到B甚至第三等的CCC,都不是不可能的。资信评估机构的客观公正以及市场投资者的明察秋毫,都可能对各地政府的发债行为起到有力的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