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制度已经走过了10多年路程。最近,因其缴存覆盖面、提取门槛等问题,公众要求修改完善的呼声越来越高。事实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已历时数年,至今仍未完成草案稿。相关专家透露,目前住建部正研究公积金改革,“相关条例修改缓慢源于利益博弈”。
任何一项改革,都必须经过利益博弈这一道“关卡”,这几乎已经成为改革的惯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数年未完稿,还是因为其间的各种利益关系难以平衡。一旦受益者成为规则的制定者,一方面要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另一方面还要考虑整个社会的公平诉求,患得患失犹豫不定,改革自然难以大踏步前进。
值得玩味的是,现行的公积金制度现状,与当初设想的“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最低收入者较多补贴,让普通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的初衷几乎背道而驰。住建部2011年的调查结果显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足20%。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职工相比,民营企业职工往往是“低收入者”,但这部分低收入者,恰恰享受不到住房公积金的惠顾。
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因其“沉睡”的金额庞大,已被公众指为“劫贫济富”的工具。为何“沉睡”?是因为公积金提取门槛太高。按照目前全国通行的公积金政策规定,缴存职工必须买房才能贷款或者提取公积金。资料显示,我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一直徘徊在50%至60%之间,大量公积金处于“休眠”状态,如果不买房,很多人的公积金只能等到退休后才能领取。问题是,躺在账户里的公积金,年利率远远低于银行存款利率,这意味着公积金“躺着缩水”,公众的利益因此遭到损害。
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到了一个“瓶颈期”,现行的管理法规亟待进行修订完善。2014年,住建部在部署今年系统主要工作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改被再次列入。此次修改涉及多个方面,除国务院已经批准试点的“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外,还包括“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强制缴存”“完善提取制度”等方面的探讨。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舆论每每关注公积金制度时,大多将焦点集中在公积金提取门槛过高导致的“沉睡”问题上。其实,从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博弈的内容来看,它所面临的问题远远不只是“沉睡”。只是,公积金制度虽然屡屡遭遇舆论的批评,却还能保持无动于衷,多少有点像是一个“装睡”的人。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力度破除公积金制度滞后的深层阻力,唤醒“装睡”的公积金,让公积金真正回归职工“利益共有”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