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逐步实现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的召车信息,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车电召服务平台,推送至统一的车载终端播报。
出租车行业长期处于供需不足的状态,此前,运管部门通过行政手段管理出租车调度电召平台,并没有解决打车难的问题,而且价格杠杆的作用亦无体现。还好,随着快的和滴滴两家公司狂烧10亿多元,出租车市场泛起了一些活力与波澜。
处在这样一个十字路口,监管部门实质上有两种选择。一是任由市场化的打车软件,在规范的行为秩序框架中,去冲击行政背景的传统出租车调度平台,逼迫其通过技术升级来改善服务;二是通过行政手段将市场化的打车软件排除在外,或者是“招安”纳入到行政背景的调度平台中。两种选择孰优孰劣,不言而喻。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政府为打车软件进入市场设置行政壁垒之后,交通部门又拟完全“招安”。
传统调度平台之所以在打车软件面前不堪一击,根本在于缺乏技术和服务优势。那么,“招安”打车软件后,互联网企业的技术优势显然要被传统调度平台屏蔽在外,使新兴和传统之间刚刚有些起色的竞争,再次回归一潭死水。此外,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以及由竞争而内生的技术进步动力,将大为受限。试想,连奖励营销活动都要提前报备,行政越界干预市场已非常明显。这种干预,只会扼杀市场的活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本届政府也明确“转变政府职能就是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政府管住、管好应该管的事。就此而言,政府部门并不是购买发育起来的市场服务,而是将其收编进行政背景的调度平台,与改革方向似有不符。
一个比较理想的思路是,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运管部门管好传统的调度平台,打车软件仍在市场上行走,二者并行不悖,以满足不同群体的打车需要。至于打车软件的安全性、规范性等问题,需要有关部门拿出比“招安”更具行政智慧的规制方案。事实上,这才是政府部门“应该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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