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力挺个人房贷不是调控转向
2014-05-14   作者:周俊生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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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5月12日召开住房金融服务专题座谈会,研究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改进住房金融服务有关工作。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会议上提出,要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的贷款需求。

  最近一段时间,国内很多城市的住房市场出现了量价齐跌的趋势,持续数年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终于开始见效。但是,伴随着房价的下跌,承担着为购房者提供房贷的商业银行普遍产生了担忧情绪,如果房价在未来形成进一步的下跌趋势,很多购房者可能会产生断供,从而使银行投放的个人房贷产生风险,因此,部分商业银行开始提高个人房贷利率,以此来减少房贷需求,有的甚至停止了个人房贷业务。与此同时,又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推出版本各异的“救市”措施。在这个敏感的时间点上,央行对商业银行提出满足个人房贷的要求,很容易被市场理解为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改变。

  其实,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的贷款需求,这在本轮调控中一直是一个明确的政策选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最大问题是,由于投资投机功能被过度抬举,导致房价长期走高,损害了房地产市场应该具有的住房保障和改善功能的发挥。调控的推进,使投资投机力量基本上被清除出了市场,商品房市场正在向其本原回归,应该说,这就是调控要达到的目标。但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在目前限购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购房者,他们的资金实力无法与昔日的投资投机者等量齐观,因此在购房时对银行信贷的依赖性十分强,但正由于他们的实力不够雄厚,因此对商业银行来说,目前的房贷又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

  按照调控政策的要求,商业银行对首套购房贷款者要有利率优惠,但据统计,目前全国27个重点城市首套房还可执行8.5折优惠的仅剩北京、天津、南京和哈尔滨等4个城市,其他城市大多是9折或9.5折,有的甚至提至基准利率或更高,一些股份制银行甚至干脆停止了个人房贷业务。这实际上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与调控政策所要达到的要求也不符合。

  在房地产市场“风起云涌”的昔日,房贷曾经被作为优质项目受到各大银行的争抢,房贷客户是银行的VIP客户。这也使得市场出现了蔚为壮观的投资投机大军,炒房者手握银行巨额房贷出没各个城市抢购商品房,他们获得了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的巨额利润,而银行也获得了足够丰厚的房贷收益,共同炒作出了一个价格畸高的房地产市场,将沉重的包袱甩给了那些急需解决居住困难的中低收入者。而当投资投机力量被基本清除出购房队伍后,房贷也随之从原来的优质项目降格为“鸡肋产品”。

  我国的商业银行,已经基本完成了市场化的转身,成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但是,银行作为维系社会经济正常运转的中枢,还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尤其是一些国有大银行,在这方面更是有责无旁贷的义务,不能为了企业利益而无视社会利益。银行在个人房贷上出现的这种“嫌贫爱富”风气,必须得到认真的纠正。因此,央行力挺个人房贷,要求商业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好个人房贷的服务工作,这并不意味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转向,相反,它是对调控政策的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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