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优先股过快扩容,企业廉价资金来得太容易,就有可能扭曲企业的行为,如果是这样,优先股无疑就没有达到出台的初衷。
备受关注的优先股发行有了新的进展。四大行之一的农业银行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发行优先股议案,拟发行不超过8亿股优先股。按每股票面金额100元计,融资最多将达800亿元。
优先股兼具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的特点,与普通股相似之处在于不需要还本,属于长期的资本融资,与债券的共同之处则是相对固定的股利,投资回报较为稳定。而且,在破产清偿过程中,优先股的清偿地位先于普通股,对优先股股东有更多的保护。
虽然优先股的股息率与长期债券发行利率相差不大,另外,相比债券事先规定有偿还期限,无偿还期的特点使得优先股对发行人具有较大吸引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优先股对发行方来说相当于无需还本的“债券”,它事实上扩大了上市公司廉价资金的供给,尤其在优先股发行快速扩容的情况下。
公开资料显示,农行已是第二家公布优先股发行计划的银行。4月29日,浦发银行公布了300亿元优先股发行计划,为中国银行业首家。首批试点发行优先股的商业银行将包括工、农、中、建四大行和浦发银行,预计最快上半年就将发行,总额度为3700亿元左右。
仅从这几大银行的发行规模来看,总量已经较为惊人。这对于今年刚刚开始试点的优先股发行来说,是否步子迈得太快了一些?
资金成本的变化是市场调节的重要组成部分,融资成本的提高对于企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融资成本上升造成企业财务负担的提高,影响公司利润,但另一方面它也会约束企业,使其避免盲目投资,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如果优先股过快扩容,企业廉价资金来得太容易,就有可能扭曲企业的行为,如果是这样,优先股无疑就没有达到出台的初衷。
另外,优先股发行会影响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因此,快速扩容需要更加谨慎。农行公告里提出,假设本次优先股发行总规模为800亿元、股息率为6%且全额派息,在不考虑募集资金的财务回报且优先股股息不可于税前抵扣的情况下,该行每年可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净利润将减少48亿元。理论上来说,优先股会摊薄每股收益,进而减少普通股的息率。
好在农行在公告中同时作出了承诺,“本次优先股发行的当年,
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即可回到2013年每股收益人民币0.51元水平之上。如果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将对本行高管层的薪酬产生重大影响”,这相当于农行为优先股发行立下了盈利“军令状”。从对所有股东负责的角度,希望更多优先股的发行方能够作出类似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