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金融时报》7日报道,世界最大的离岸金融中心瑞士承诺,将自动向其他国家交出外国人账户的详细资料。这是全球打击逃税举措的最重大突破之一。
瑞士银行数百年的隐私保护传承以及母国永久中立国的地位,使其拥有了逃税天堂的美称,也成为不少非法资产的聚集地。无独有偶,它也是我国贪官外逃隐匿资产的不二首选,被我国裸官视为境外资产存放的“圣地”。
此次来自这个欧洲小国的自动交换信息决定,告别数百年以来的保护客户隐私做法,小小的决定犹如蝴蝶效应的微微展翅,逃税天堂开始逐渐崩塌,而传导到如火如荼开展反腐斗争的中国,不亚于一场飓风。
从惩治与打击腐败而言,海外资产的曝光是好事一桩。然而一者与我国签订刑事司法协助协议的国家数量不多,到相关国家询问证人、鉴定人,搜查、扣押、有关物品的移交等并非易事,更遑论对外逃贪官的成功引渡;另一方面,出于当事国的本土利益,很多国家采取拖延的方式方法,将外逃贪官携带的赃款进行扣押、消耗甚至直接没收,赖昌星等就是其中个案,这显然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同样,裸官的存在,本身就已经将资产进行转移。而其中不少尚未被查出的贪官,更是抱着一颗“牺牲我一个、幸福几代人”的必死决心,此刻仅有的海外资产曝光,对他们而言震慑力显然依旧有限,更何况瑞士银行的资产信息公开也限于涉税资料,并不代表会配合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财产往来明细,于司法而言依旧缺乏证据效力。进而言之,世界之大,又并非瑞士一家,还有着太多的以实业投资为名的避税岛国。由此,瑞银账户公布,于海外反腐而言,只是一道曙光。
因此,海外反腐依旧任重道远。对外而言,还需扩大国际间刑事合作,特别是强化与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联动,推动相关司法协助协议的签订,从而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地打击腐败,挽回国有资产损失;对内而言,还要完善金融防范体系,防止官员巨额资产外流,更要杜绝官员利用权力携款私逃;于司法而言,在从重处理资产外流的同时,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量刑,对于协助隐藏、拒不交出赃款的人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逃匿、死亡的,可坚决适用新刑诉法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