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10号令”,废止2006年制定的《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消息一出,云南盐化等从事盐生产、销售的股票涨停。废除食盐专营制度的呼声已经不是新闻了,发改委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废止许可证管理制度是让食盐走向市场化的第一步。
食盐由政府垄断经营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实行了,而汉代为了增加政府收入,实行盐铁专营,这一传统一直在中国经济史中绵延不断。在古代社会,盐铁都属于战略性资源,尤其是在与北方游牧社会对抗期间,这些资源如同第一次工业革命期间的煤铁,或者当下的高科技技术,从国家安全角度有垄断的政治理由。更重要的是,食盐是古代社会最普遍的“大宗商品”,谁都不能离开食盐而生存,食盐专营则将这一最赚钱的生意集中于政府之手,政府从食盐的生产与销售中获益无数,成为政府财政的重要支柱。
食盐专营对于一个农业经济体而言,有强烈的财政需求,随着工业化的进展,食盐也变成了普通商品,那么食盐专营的利益也就流到少数利益集团手中,对于国家财政的必要性已经没有那么大了。为什么食盐专营还要维持下去呢?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保证食盐安全,尤其是出现假盐的时候,食盐专营系统的负责人就会义正词严地出来呼吁严厉打击私盐。因为消费者不能区分盐的真假,所以必须专营,这是典型的“父爱主义”,一般消费者不但没法区分盐的真假,也无法区分矿泉水的真假,照这样的逻辑下来,那所有的商品都必须专营。最终的结果将导致一个变态的经济体,在消费者吃下每一口饭之前,政府都需要先给尝一尝,看看质量是否合格。显然,这样的待遇只有古代的皇帝才能享受,一般消费者只能依靠自己手中的钱来为自己做主。
其实食盐专营的弊端在几千年前的《平淮书》中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些思想现在读起来并不过时。盐铁专卖之后,盐铁的质量大幅度下滑,另外,官府在经营上的投入也不小,虽然在政府工作的工人们不拿工钱,但是大锅饭让这些工人根本不出力,造成了劳动力的浪费。政府专营之后,生产者之间的竞争消失了,专营之前各个生产商都在努力提高质量以树立自己的口碑,政府专营之后不管质量好坏都统一价销售,而且价格还要高于“市场价”,除了要获得垄断收益之外,还有一部分是支付的额外成本(比如工人怠工等)。盐铁专营的结果就是让普通小民除了购买价高质次的盐铁之外别无选择,因为垄断的高收益使很多人都会钻政府的空子,因此,政府就必须打击不法者,而这些不法者代表着一种柔韧的市场力量。在政府垄断与市场逻辑之间出现了拉锯的灰色地带,也为官员的腐败寻租提供了机会,主管盐铁专营的职位都是“肥缺”,当然也是腐败的高发地带。
在比较成熟的自由市场经济体中,食盐专营并不存在,而是形成了几个食盐经营的寡头,这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自然垄断的特色,就像石油等资源型产业一样。寡头之间也存在着竞争,因此,欧美国家的食盐价格是比较低的。食盐专营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1996年日本开始放开食盐专营,而同一年中国颁布了《食盐专营法》,中国的食盐产业发展与国外走的是相反的道路,造成的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中国食盐产业比较落后,食盐价格比较高。盐业公司和盐业管理部门其实是一批人,食盐生产、批发、转运和销售都需要审批,除了造成巨大的社会成本之外,还在各个环节产生了巨大的垄断收益,盐业公司低价从生产商中获得食盐,然后加碘之后批发,价格几乎可以翻番。
食盐专营走向市场化还需要逐渐将绑在食盐生产、销售的限制慢慢解除,至于食盐的安全问题可以循着食品安全的路径推进。一是经营者的市场自律,二是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食盐安全何尝不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包括食盐在内的食品安全问题根子还是社会信用体系存在巨大漏洞。而专营或者垄断恰恰是破坏社会信用的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