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迅速,但市场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作为证券市场的源头,股票发行中存在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笔者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股市法治建设特别是股票发行制度建设仍然滞后。当前,证券市场法制环境条件离股票发行市场化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因此,必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实施严刑峻法,重典治疴,有效遏制股票发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重视做好投资者教育引导,树立价值投资理念,形成合理的估值体系,使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能充分发挥,创造条件推动股票发行的市场化改革。
加快完善《证券法》《公司法》《刑法》等法律条文的修订,构建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并重的股票发行上市监管和处罚机制。我国相关法规对股票发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实在过轻,违法犯罪的罚金与利益相关方所得巨额利益相比不值一提,即使东窗事发遭受处罚仍可坐享巨额财富,违法违规成本太低,远不足以对造假欺诈等行为起震慑作用。因此,应加快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堵住造假上市可牟取暴利的制度漏洞;虚假欺诈情节严重者,要严肃追究刑事责任,量刑标准适当提高,彻底改变违法违规行为所承受的风险成本与巨大收益不成比例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民事诉讼机制,切实落实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转变监管部门职能,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建立维护证券市场良好秩序。监管部门要从过多的行政审核审批中脱身出来,回归本位,向监管执法转型,当好市场的守护者,切实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完善制度,赋予监管部门更大的监管责任和执法权力,更多地引入刑事司法力量参与监管执法,提高监管执法力度、能力和效率,对欺诈上市、信息披露不实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立案查处、及时公开,高效处置风险隐患。对新股发行上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行”“刑”衔接,毫不手软追究到底,处罚到位,促使发行人诚实守信,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有效遏制不良行为。
加强对投资者教育引导,培育形成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形成合理的估值体系。一方面,做好舆论引导,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为投资者普及基础知识,宣传投资机遇,提供政策解读、形势分析,纠正其对市场的模糊、错误认识,引导理性思考和风险判断,用理性思维和发展眼光看待市场,增强信心,形成价值投资理念。另一方面,切实做好信息披露管理,通过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打击虚假消息扰乱市场的行为,防止投机分子有意混淆视听,让投资者获取真实有效的信息,有效引导整体市场回归理性、价值投资。
在当前过渡时期,新股发行应从严、放缓,让市场逐步恢复自发调节功能,为股票发行注册制实施创造条件。健康的市场并不怕扩容,但若市场痼疾未除又添新伤,将加大问题解决的难度。因此,在注册制实施前的过渡期,建议对新股发行上市从严审核,适当放缓节奏,避免更多公司“带病”上岗加剧市场供求矛盾,给市场休养生息机会,使投资者增强信心,逐步形成价值投资理念,增加有效需求,从而使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得以恢复健全,为股票发行市场化改革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