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外资等多元资本,如果没有很好的保障,那么这其实只是一种形式主义。
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的原因令人遗憾。专家组调查之后初步判断,自来水中的苯来源于兰州石化以往两次(1987年和2002年)泄漏事故后渗入到地下的污染物。这些含苯污染物随着地下水慢慢流动,到达自流沟,并渗透进水泥沟壁,造成了水质污染。这意味着,之前也可能有含苯污染物通过自流沟渗透到自来水中,只是没有被检测到(因为检测很长时间才做一次)。
所谓“自流沟”,是指兰州供水集团1955年建设之初铺设的封闭输水渠,用钢筋混凝土建造,难以阻挡污染物的渗透。目前国内大多数水厂早已淘汰自流沟这种落后的工艺,普遍采用球墨铸铁管道,外部物质进入管道会被监测到。兰州自来水2007年就引入了国际水务巨头法国威立雅,却仍然在使用这样落后的工艺,实在让人惊讶。
事件发生之后,很多人就指出,原因是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这样的观点有一定道理,但同时也要看到,在这样落后的技术和复杂的环境下,政府如何做到有效监管呢?每天都检测一遍显然不现实。上一篇社论我们探讨过政府责任,这里,我们认为还应该进行进一步反思:为什么水务改革没有带来当初设想的设备改造、技术创新?
兰州在2007年进行了水务改革。这一年,兰州供水集团转让45%的股权,估值为4亿多元,威立雅、中法水务、首创股份分别报价17.1亿元、4.5亿元和2.8亿元。威立雅的报价数倍于估值,也数倍于竞争对手,成功地进入兰州。威立雅的这种高溢价收购方式被称为“兰州模式”,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质疑者指出,资本对付出的代价都会要求补偿,威立雅一定会通过提高水价连本带利地赚回它付出的资金。果然,威立雅不久之后就提出涨价要求。经过一番争议之后,兰州居民用水的水价在2009年从1.45元/吨上调至1.75元/吨。而在2007年之前,兰州的水价已经多次上调。
我们不惮以最好的善意来揣测兰州地方政府,他们提高水价、引进外资的初衷是为了加大投入、改进设备和技术、提高供水服务的质量。这是水务改革的合理性所在。但是,从这次苯污染事件来看,兰州自来水价格上涨了,外资引进来了,但设备和技术的改造却不如人意,居民的用水安全没能得到保障。我们不得不说,这样的改革已经被此次苯污染事件“检验”了,水务改革,至少是不符合群众利益的。
价格上涨而质量没有提升甚至反而下降,并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与资本的本性相关。逐利是资本的天性,只要有可能,他们就会降低成本、抬高售价,它们身上不会流着道德的血液,不会觉得赚够了。在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他们的这种天性得不到约束。所以,威立雅在中国频频发生环保事故。在西方发达国家,公用事业私有化也常常伴随着价格上涨而基础设施得不到及时更新的情况。
很多人以为,引进外资等多元资本,就是市场化,就是改革的目标。如果没有很好的保障,那么这其实只是一种形式主义。改革的目标应该是民众利益的最大化。如果只求形式,而不问实质,改革就难以得到大多数民众的拥护。经过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我们应该对公用事业改革的方向与路径进行深入反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