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民营医院价格不等于“医疗市场化”
2014-04-11   作者:晏扬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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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联合印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运用价格杠杆鼓励社会办医,扩大医疗服务供给,促进医疗领域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后,不会出现集中涨价局面,不会增加患者负担。(4月10日《京华时报》)

  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俗称“民营医院”)的服务价格,与政府简政放权的时代背景相契合,旨在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鼓励社会办医,缓解民众看病难问题。我国虽早就允许民资进入医疗领域,但民营医院的发展一直步履维艰,规模偏小,目前在医疗市场所占比重仅为10%左右。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瓶颈之一,就是政府对医疗价格实行管制,民营医院既不能获得财政支持,又难以靠医疗服务赚取合理利润,很多民营医院生存艰难,极大影响了民资进军医疗市场的积极性。

  放开民营医院的服务价格,显然可以吸引更多民资进入医疗领域,弥补医疗资源不足,扩大医疗服务供给。而且可以为民众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满足不同人群对医疗服务的个性化、特色化需求。

  但人们最担心的是,总体医疗价格会不会因为民营医院的“搅局”而水涨船高,即民营医院的服务价格涨上去了,公立医院的服务价格会不会借机变着花样地上涨。虽然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不会增加患者负担”,但这个表态对于民众未必是一颗“定心丸”。公立医院同样具有强烈的逐利冲动,过去民营医院服务价格没有放开,一些公立医院尚且乱涨价、乱收费,以后有了民营医院服务高收费、人员高收入的“参照系”,一些公立医院乱涨价、乱收费可能变得更加理直气壮,而相关部门的监管也可能睁只眼闭只眼。这无疑是人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必须明确的是,放开民营医院的服务价格,绝不等于医疗完全市场化。肇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第一轮医疗改革,就是因为一些地方误入“医疗市场化”歧途而出现诸多问题,此轮医疗改革切不可重蹈覆辙。放开民营医院服务价格,相当于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双轨制”——民营医院的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公立医院的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前者交由市场去管,后者则由政府来管。“双轨制”界线分明,不可混为一谈,民营医院服务价格放开后,政府对公立医院服务价格的监管不仅不能放松,反而应该更加严格和严厉,其中对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是重中之重,以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

  唯有严格管好公立医院的服务价格,才能真正做到“不会增加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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