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地就“延迟退休”讨论得沸沸扬扬的同时,香港特区也正在直面社会老龄化所带来的挑战,同时也就公务员延迟退休提出改革方案。上周五,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将就公务员延迟退休展开为期4个月的社会咨询。
随着中国社会整体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延迟退休”似乎已经成为绕不过去的坎儿,但延迟退休在内地所引发的争议之广泛,又恰恰在于其本身的诸多特殊性,比如行业收入和工作强度差异性较大,尤其是针对公务员延迟退休所引发的社会不公争议,更与香港存在显著不同。不过,香港延迟退休改革是一面镜子,从中能折射出内地延迟退休改革值得借鉴与思索的地方。
香港政府之所以提出公务员延迟退休动议,首先是有详尽数据作为佐证,统计显示,未来10年内,香港公务员的每年退休人数将从4100人增加到7000人,而每年新入职的公务员平均约有3000人。这意味着每年公务员流入流出差为4000人,10年后香港公务员的数量“赤字”将达到40000人之多。即使面临如此严重的公务员净流出趋势,香港政府在公务员延迟退休上依然设立了几道关卡,首先就是广泛征求民意,毕竟公务员延迟退休所带来的财政支出增加,来自于全体纳税人供给,因此要征得绝大多数纳税人同意,公务员延迟退休才能获得制度合理性基础。这一原则同样应适用于内地公务员及事业在编员工群体的延迟退休。其次是公务员延迟退休要经历严格的审核程序,续用已到退休年龄的员工按公开公正的原则审批,并交公务员事务局审核。而且社会各界还就此进一步提出建议,比如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前局长王永平所建议的,政府在延任现职公务员时须指引清晰,确保没有徇私,设立上诉机制,合约不应超过两年。如此一来,公开透明,多人监督,延迟退休期限设置上限,这些思路都可以为内地所借鉴。
而香港公务员“延迟退休”,还体现在设立了退休后的利益回避制度。香港现有条例规定公务员退休后,在法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特定职业。这就确保了这些公务员延迟退休对社会的影响利大于弊,如此也能更好地说服社会各界接受公务员延迟退休。
从香港延迟退休改革可以看出,延迟退休牵一发动全身,需要民主决策,当各个职能部门公务员岗位供需关系发生变化,需大于供时才能提请延迟退休,确保公务员延迟退休的民意听证程序,多听听民众的建设性意见;公务员延迟退休要尽可能层层把关,过程透明,才能避免公务员延迟退休可能存在的各种猫腻。而只有把攻坚难度最大的公务员延迟退休改革顺利推行下去,所积累的经验才可能运用到其他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