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回敬”贸易保护主义
2014-04-08   作者:张茂荣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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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贸易组织日前裁定,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中违规。中国的胜诉,成功挑战了美国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有助于抑制其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同时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借鉴。

  美国的贸易保护主要通过立法对廉价进口商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现。在此次的“双反”诉讼中,中国主要针对的是美国贸易救济中的两个体制性问题,即双重救济和关税法修订案(“GPX立法”)。在涉案“双反”措施中,美商务部对中国企业同时征收了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世贸组织专家组认为,美商务部很可能因此导致双重救济,但却没有就避免双重救济的调查和税额做出调整,违反了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相关条款。

  如果世贸组织终裁认定美国违规,美商务部必须执行裁决,最大的可能就是降低反补贴税。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中国对美出口贸易环境,中国涉案的24种产品(年涉案金额达72亿美元)将直接从中获益。如果美国的执行力度不够,中方还可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再次起诉。该判例将对今后审理同类案件产生借鉴意义。

  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在融入世界经济的过程中,一方面享受到了贸易自由化带来的种种好处,同时也承受了来自欧美等地的各种贸易争端和摩擦所带来的巨大压力。目前,中国遭遇的反补贴调查数量位居全球第一,反补贴已经成为针对中国出口商品的贸易摩擦的新热点。随着2016年中国自动取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这一时点的到来,中国企业未来遭遇的反补贴措施势必更多。在这种形势下,中国对有关国家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做法,予以主动出击是非常必要的。

  长期以来,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在世贸组织贸易诉讼中一直处于守势。2011年中国在中美轮胎特保案诉讼中落败即是例证之一。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本国市场管理体制不健全,出口企业无序竞争等,从而授美、欧等以口实。此外,发展中国家由于人才、语言等原因,对世贸组织规则缺乏深入研究和熟练运用,也导致了诉讼中的劣势。此次胜诉,标志着中国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已经从被动应诉开始向主动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护合法权益转变,也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几年来,在学习和运用世贸组织规则方面日趋成熟。

  在世界经济复苏仍不稳定的形势下,发达国家不会轻易放下贸易保护这枚“利器”。面对发达经济体不断抬高的贸易保护壁垒,发展中国家要获得公平的贸易环境,惟有主动出击,在认真研究世贸组织规则的基础上,积极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这一法律“武器”,找出发达国家在贸易救济案中存在的体制性的错误做法,变守为攻,才能在全球贸易的大市场中逐渐立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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