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官员曝财产申报漏洞,房产信息难如实上报。有官员告诉记者,申报表格中有一项要求申报房产信息,表格仅设置3到4行可填住房数量,但他的住房并不止三四套,后来按照领导指示,只填了一处。
我们当然可以说这位官员很矫情,但是制度存在漏洞、存在需要改进的细节则是事实。广东省要求官员填写财产申报表,以前只涉及副处以上官员,从今年开始,副科级以上官员也被纳入登记的范围内。这貌似是进步之处,但是进步的意义实在有限。从源头上来说,因为表格设置的问题以及其他技术性问题,已经让财产申报大打折扣,官员们自然深谙其妙,于是在这个基础上自己再打个折扣。如此一来,财产申报制度的震慑力已经大减,大概只剩下装饰的意思。再加上中国内地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不对外公布,那么,官员对此就更不放在心上了,只是走个过场而已。
那么,有没有不对外公布也可以起到震慑作用的例子,确实有,新加坡就是如此。新加坡每一位公务员在被聘用时,要填写财产清单、到法院设置的公证处接受审查并由指定的宣誓官签名。每年7月1日,则须填写个人财务表格,写明自己的财务状况。各部门对每份财产申报表进行审核。如果发现有财产来源违法问题,就立即交送反贪污调查局调查。不过,新加坡的所谓“不公开”是建立在整个反腐体制非常廉洁高效的基础之上的,离开这个体制,这种“不公开”肯定会成为腐败的藏身之地。
相比之下,中国内地显然还不具备如此完备的体制,因此,向社会大众公开其实是一个必然的选择方向。通过公众施加的舆论监督压力加速清除腐败,理应会取得显而易见的效果。前述新闻就佐证了笔者的判断。另外,有谁听说过中国内地官员因为申报财产不实被处分甚至被开除公职的吗?笔者孤陋寡闻,至今未见一例。这才是症结所在,既然只是游戏,官员们自然不会当真,有10套房子也写成只有一套其实是最理性的选择。
类似“表格不够填”的问题是纯粹的技术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改进在短时间内解决,比如可以选择网上填报,也可以“另外附纸填写”。技术问题根本不是问题,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填报的内容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应该怎么办,执行是否能到位,以及如何迈出对大众公开这一步。
广东比邻香港、深圳、广州等城市更是经常喊出“向香港学习”等等口号,那么,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方面何不更多地学习香港呢?香港从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至今已经超过40年,从表格制作到后期的公开程序,都有现成模板可以复制。任何人登录港府行政会议的官网都可以看到梁振英的财产申报结果。媒体2012年8月的报道显示,港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拥有8处房产居于榜首,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拥有6处房产排名第二,未见市民因为他们房子多而痛骂他们贪腐。这就是制度的力量,这种制度也已经内化为一种日常的管理。香港的廉洁自然不仅仅依赖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包括廉署在内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保证了其能够形成体系正常运转,但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确实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相比香港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上的稳步迈进,内地仍然是蹒跚学步阶段,这个阶段是否已经太长?诚然,内地与香港有某些不同,现实情况确实也有太多需要妥协的因素,但是推进试点总是可以吧。去年年初,官方曾确认广州南沙区将推进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时至今日,仍无下文,也是一种遗憾。
官方无需重申“香港16万公务员中,只有3100多名在重要岗位上的公务员要进行财产申报”这一类常识,公众更愿意看到的是,内地各级政府在官员财产申报之路上的扎实推进和细节、程序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