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轰轰烈烈,但只有解决以往国企改革症结,才能持续推进。
以往国企改革一波三折,因为法律与利益的边界没有划清,企业管理层在庞大的灰色空间生存。此次国企改革只有划清边界,建立法治经济规则,才能有助于社会效率整体提升。
改革有助于社会效率的整体提升,包括两方面:一是企业效率提升,二是交易成本下降。
混合所有制改革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近期,宝钢、中航科工和中国海运等多家央企相继成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舞台已经搭好,细则尚未出台,成败在细则。有了细则,要唱什么戏,谁是主角,谁是配角,谁将退场,才能清清楚楚。
武钢集团的改革重点是探索试行股权激励和职工持股等混合股份经济,灵活采用增资扩股、吸收合并、股权置换、股权转让等多种形式,推动相关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资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鞍钢集团的小组划分更加细致,事实上,鞍钢集团早在2013年底已经划定全面深化改革路线图:将重点放在战略结构调整、体制改革、运行机制改革和“三项制度”改革上。中海油董事长王宜林在日前召开的总公司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改革具体任务主要由各专项小组承担,目前先设立计划投资体制改革、资产优化、炼化与销售改革、人力资源改革和科技改革5个专项小组。万事俱备,只待政策开闸。
无论如何改革,绕不过去的问题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将产生新的大股东,其持股比例仅次于国有控股股东,甚至由于高层管理人员持股,导致利益被内部人瓜分,风险由公众股东和国有大股东承担,最终由纳税人承担。
2004年前后掀起的关于国企改革的争议,最终迫使国企改革绕了个大远路,根本原因就在于法治市场不健全,导致出现某些人以小部分资金掌握大资产的极端案例。这些人凭借权力获取肥厚的租金,并没有提升社会财富总量,也无助于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培育中国企业家创业精神。
要避免出现重蹈覆辙,停止改革不是最好出路,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才是正途。
从效率上说,如果一家企业在高管群体的带领下效率得到极大提升,这些企业家理应获得改革红利。这些红利可以用股权形式表示,也可以用高薪形式体现。关键在于,需要有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核定出企业的真实增长,以及企业的潜在风险,未来将要支付的成本。正确的激励机制的核心,是享受合理的收益,承担企业的风险。
立足于现实土壤,有个更好的办法可以划清利益与责任的边界,对于带领企业做强做大的企业家,以股权加以奖励,同时设立时限较长的期权制度,如果企业继续做强做大,并且起码经受住了一个行业、经济下行周期的考验,那么企业家及管理团队可以分享期权红利,如果企业未能经受行业下行周期的考验,企业家为了迅速做大绑架社会资源,不仅应该收回期权,还有必要设立惩罚机制,减少所持的股权。在具有公共色彩的经济领域,短期内规模急剧扩张的企业,政府有必要持有一股金股,以保障企业的公共色彩不会褪色,否则在煤气水电石油土地等领域的企业一旦闹起脾气来,公众将受池鱼之灾。
关于混合所有制的一系列担忧,来自于根深蒂固的观念,来自于以往的失败经验,重塑国企改革的信心,只有靠法治市场。
法治市场不仅仅指遵守现有的法律法规,飞速变革的时代,制度通常跟不上市场变革的步伐。法治市场的精髓,是指利益各方经过磋商制定游戏规则,并且遵守共同游戏规则,各方严守底线,不越雷池半步。中国建立法治市场经济的过程“道阻且长”,此时以理想国的方式设想利益各方都是君子国中的君子,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将让国企改革走上歧途,逐利之人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假设,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是不规范市场的普遍现象。在初级市场,各方遵守底线游戏规则,建立游戏红黄牌制度,可以保证市场各方主体不突破法律法规的底线。
改革能否推进,有时候看的不是短期内对社会有多大提升,而是创造了多少敌人。如果改革有助于提升社会整体财富,如果改革有助于建立公平的法治经济,迟早会受到大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