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如何在全国范围内不打折扣地贯彻执行,如何严防中央财政专项补贴不被某些“歪嘴和尚”层层截留挪作他用,严防在安置职工过程中对他们的合法权益进行层层克扣,是贯彻落实《意见》面临的最大难点和挑战。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这是继201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2013年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等之后,国务院对兼并重组制定的又一个重磅级政策,彰显了中央全力推动市场化改革的施政导向。
一般情况下,对中央政府出台的这类政策,普通百姓往往感觉离自己很远。其实不然。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兼并重组是结构调整的主要手段,淘汰落后产能是结构调整的首要任务,淘汰落后产能的最大难题是,随落后产能一起“淘汰”的职工如何就业安置。十几年前,全国国有企业“抓大放小”和“关停并转”,因未能妥善处理职工就业安置难题,导致5000万下岗职工被推向社会。如今审视新颁行的《意见》,其中最核心也最值得期待的一条,就是综合运用财政专项补贴、税收减免、土地改性、资产证券化、发行优先股、推进混合所有制、转产转岗政府培训、失业保险、社保托底、提前退休退养等一系列新政,确保落后产能被坚决淘汰,原有职工的饭碗得到保障,即便对年龄偏大再就业确有困难的职工,也要力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响。比如在河北省,仅今年淘汰过剩的钢铁产能,就涉及80万名职工的生计如何妥善安顿。
淘汰落后产能,以往的普遍做法是一关了之,债务清偿基本转化为信贷烂账由银行“自行消化”,职工安顿全部推给地方政府。由于地方财政有限,往往以被“淘汰”职工实际权益严重受损,作为淘汰落后产能的社会成本。如此这般,地方须同时承担GDP和税收损失、职工安置费用和维护社会稳定之三重成本,造成地方政府对淘汰落后产能阳奉阴违,以至中央年年敦促淘汰落后产能,地方产能过剩仍年甚一年。置于这一现实背景下研读《意见》,不难发现,新政之务实在于施政理念之转变。
《意见》改变过去一味对地方政府下任务、压指标,由地方政府承担全部或大部分“淘汰成本”的做法,变为地方财政兜底,中央加大专项补贴,发挥企业主体地位,突出依靠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调动优势企业兼并重组积极性等一揽子解决方案。按此方案操作,淘汰落后产能之阻力当大为减小,政府“拉郎配”现象也会明显减少。
以此为基础,上周推出的优先股发行试点,旨在为优势企业兼并重组落后企业提供充足资金保障。允许优势企业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为兼并重组募集资金,利用定向权证等金融衍生品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方式;允许优势企业与各类准金融企业合作,拿企业债作为融资工具筹集兼并重组资金等,都是十分得力的政策举措。以往由于过度防范金融风险,或担心油水肥了民资的田,导致开放金融市场形似而实不至,社会投资渠道单一,社会资本一个劲炒蒜、炒豆、炒煤、炒楼,搞得市场生态乌烟瘴气。在《意见》的设计中,伴随兼并重组资金募集渠道多元化,喊了多年未见起步的金融市场开放也就有了可操作性。
经济领域的任何改革,都须以改善民生为基本落脚点,其中保障就业是经济结构调整能否赢取民意的关键所在,《意见》正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民本逻辑。当然,如此评价《意见》还有一个前提,就是《意见》如何在全国范围内不打折扣地贯彻执行,如何严防中央财政专项补贴不被某些“歪嘴和尚”层层截留挪作他用,严防在安置职工过程中对他们的合法权益进行层层克扣。这是贯彻落实《意见》面临的最大难点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