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几件与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的事情,让市场不能不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重新予以审视。
第一件事情是优先股制度的制定工作目前基本完成。优先股是上市公司新的再融资工具,堪称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利器,它甚至可以让上市公司在股市低迷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通过优先股达到再融资的目的。而根据证监会主席肖钢在参加今年“两会”时透露,优先股将“很快推出”,其中,公开发行部分选择在上证50指数成分股中试点。随后在3月14日证监会例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也表示,《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制定工作目前基本完成,一旦确定会对外公布。这就意味着优先股离市场已经是近在咫尺了。
第二件事情是创业板再融资方案的起草已经结束。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出席“两会”记者见面会时称,创业板再融资制度是由证监会组织、深交所参与制定的,目前已基本完成,会很快推出。姚刚副主席也证实了宋丽萍的这一说法。姚刚表示,没有再融资机制的市场是一个不健全的市场,目前证监会已经就创业板再融资制度的设计,相关法规规章的起草已经基本结束,希望能够在较快的时间推出。这也意味着创业板公司的股权融资很快将拉开帷幕。
第三件事情就是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在出席“两会”记者见面会时也表示,将积极推进简化再融资审批程序。
上述三件事情,均指向上市公司再融资。如果三件事情兑现,这无形之中将进一步加剧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压力,同时也倒逼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毕竟在现行的再融资政策下,再融资已经给股市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2013年股市实现再融资金额高达近3700亿元,而当年推出定向增发再融资计划的公司就超过500家,拟融资额超过8000亿元。而截至上周末,今年已有逾百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增发预案,计划融资超过140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五成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优先股杀到,创业板再融资开闸,再融资审批程序简化,难免上演再融资洪水滔天的一幕,给股市带来巨大的冲击。
如何减轻再融资给股市带来的冲击,同时又能满足上市公司合理的再融资要求?以笔者拙见,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通过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的统一规范,让上市公司再融资告别圈钱做法,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变成一种理性融资。
首先是要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规模予以限制,避免上市公司盲目融资,盲目扩张,既损害股市,同时又危害公司的健康发展。在这个问题上,可以借鉴优先股的规定,上市公司一次再融资的规模,不超过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筹资额不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等。不论是优先股融资、还是定向增发融资、或是公开增发融资,以及配股融资,都应以此规定约束。杜绝上市公司在再融资问题上“蛇吞象”的做法。
其次是要对上市公司的盈利指标提出要求。比如规定,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同时规定,最近24个月内曾实施再融资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此外,前次募资项目盈利不及原计划80%的,自该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融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实施重组需要进行定向增发的,不受盈利指标约束。
其三就上市公司有投资理财资金的,在投资理财资金收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进行再融资。同时,上市公司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现象的,在该批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的3年内不得进行再融资。以此鼓励上市公司更多地把资金用在主营业务上,同时认真选择募资项目,慎重进行再融资。
此外就是把上市公司再融资金额与上市公司给予公众投资者的现金分红金额结合起来。上市公司当次再融资总额(包括可转换优先股、定向增发、公开增发、配股等)不得超过前次募资以来上市公司给予公众投资者现金分红金额的两倍。避免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回报的事情继续在A股市场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