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这意味着,6年内要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新京报》3月17日)
“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早在2010年,住建部便提出
“要对40个城市房地产交易信息实时监控”。此后,住建部又曾表示“到2013年6月,要在500个城市实现住房信息联网”。然而在现实中,这一“联网”进程却一直进展缓慢,“40个城市联网”直到2013年2月才宣布完成,而“500个城市联网”更长期处于“难产”状态,据悉,目前“联网城市60个,远未达到500个”。
这种背景下,《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提出要在“6年内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让人颇感欣慰。因为这意味着,“住房信息联网”终于在国家层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高度下,有了进一步的时间表。而相比此前住建部门联网规划,这一充分体现国家改革意志、作为“新型城镇化规划”组成部分的时间表,显然更具高规格的权威性严肃性,势必也更具强大的现实执行力,有助于改变此前“联网”的“难产”局面。
其实,与其他许多领域的改革一样,房产领域的“住房信息联网”,归根到底,也是一项旨在“让广大人民受惠”的改革措施。这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住房信息联网是不动产确权的第一步”,“每一块不动产都有了清晰信息记录后,财产的实名制登记、法律保护、流转交易……才能形成一个链条”。
但我们要清醒意识到,加速推动“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进程可能面临的种种阻力。
显然,如何突破这些阻力,既是此前“联网”难产的一个教训,也是落实
“6年内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的一种考验。面对这种考验,不仅需要时间表,更需要兑现它的改革决心、意志、智慧,不仅需要纸面上的规划,更有赖于现实的改革行动。诚如李克强总理日前强调的“干一寸胜过说一尺”,“改革会触动利益、会动‘奶酪’,但是为了释放改革红利,尤其是让广大人民受惠,我们义无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