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即6年内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3月17日《新京报》)
住房信息联网,这个政府项目,从目前来看,历来都是“只做不说”,透露出的信息往往是一鳞半爪。即便在今天,从披露的消息来看,住房信息联网虽然有了时间表,但具体如何推动,尚未明确。鉴于以往住建部主抓该项工作时,遇到的种种阻力,许下的“时间表”已成泡影,现在的主抓部门—国土资源部又该如何应对?住房信息联网,花6年时间是不是真的够了?如果让民众看不到切实有效的推进措施,是不是时间还要顺延?
并非在怀疑国土资源部的能力。而是,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住建部为了推动住房信息联网,用的方法,已经很多。如在经费上,保证资金;在问责上,将项目推动纳入到地方主要领导考核体系之中。甚至,住建部为了争取地方政府合作、降低部门利益、减少部分官员的阻挠,还与之签订“数据采集和使用安全协议”,将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权仍保留至地方政府。
即便如此,住建部允诺的“2013年6月完成500城市住房信息联网”的时间表,仍然落空,这能证明,最大的阻力在哪?住房信息联网,在技术上,已没有难题。地方上房产信息虽然纷繁复杂,统计起来,耗费时日,但终究是时间的问题,不至于久推不动。阻力并非来自技术,而是人心,一些地方政府“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那么,国土资源部又该如何推动该项工作,不得不令人心生担忧。不过,对国土资源部有利的是,今年6月底前,《不动产登记条例》将要出台。作为不动产登记基础或者核心的“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届时将会迎来一项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而这,比住建部单纯凭借行政威压来推动住房信息联网,要有力得多。
因此,从住建部失败的经验来看,如推动住房信息联网不力,由地方上出台相应办法来行政问责,却在执行中大打折扣,这对国土资源部,甚至《不动产登记条例》立法,都是极为宝贵的教训。那么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在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时,完全就可以规定相应的法律惩戒,将“推动住房信息联网不力问责”上升至法律层面、国家层面。
不过,最要紧的还是,时间表明确了,国土资源部还得拿出具体的路线图,并且要自我加压:完不成阶段目标,责任官员就要“下课”,不能再像住建部一样“秘密进行”,让人很难探知。如果“光做不说”,摈弃民众监督,到头来,住房信息联网恐怕还会沦为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