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北京市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自由支取,但今后不行了。北京市副市长杨晓超表示,计划在今年年底将医保个人账户封闭管理,今后这部分钱只能“专款专用”,用于看病。此举的意义在于,让医保资金切实发挥看病治病的作用。(3月13日
《北京晨报》)
医保资金专款专用的必要性不言而喻,这不仅是医保账户制度设计的题中之义,也是现行医保制度的明确规定。北京市之所以希望通过封闭管理来确保个人账户专款专用,原因在于,在现实生活中,因“可自由支取”,个人账户确实存在许多非专款专用的情形。如一些市民使用卡中的个人账户资金,在药店购买许多与看病无关的生活用品。
尽管如此,简单的封闭管理做法并不可取。这种做法固然能起到防止个人账户被滥用的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因噎废食的副作用,对参保者正常合理的使用形成某种“误伤”。如一旦完全封闭管理,个人不能便利自主地使用个人账户,参保者即便平时有个头疼脑热,要到药店用医保卡购买一些简单药品,也会变得十分不便,只能通过医疗机构才可使用个人账户。这样一来,原本可不必寻医问诊的小病小恙,也非得前往医院,既会加重医疗机构的负担,也会增加医疗资源的紧张程度。
从目前我国医保基金的基本收支状况来看,简单追求封闭管理,也显得不合乎时宜。统计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基本医保基金支出5544亿元,累计结余7644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4947亿元,个人账户结余2697亿元,而2011年,这两项结余数字为4015亿和2165亿元。我国医保基金,无论统筹基金还是个人账户,都存在结余率过高、有钱花不出等问题,结余率明显超出国际普遍的合理水平(10%左右)。这种背景下,再以封闭管理方式,严格限制对医保个人账户的自由支取,势必会再次增加基金结余压力。
此外,从目前我国医保资金管理现实来看,简单封闭个人账户,也未必就能保证专款专用。封闭能防止个人滥用账户资金,却很难防止医疗机构套取、滥用医保基金。如据审计报告,2011年我国部分地区医疗机构通过虚假发票、虚假病例、滥开药物等手段,套取居民医保资金1.92亿元、职工医保资金9472.28万元。
因此,紧盯参保者个人并限制其自主使用权,并非确保个人账户专款专用的可取办法。要实现规范管理,在强调医保基金专款专用的同时,应充分尊重个人账户本属“个人所有”的权利属性,充分尊重参保者自主使用个人账户的理性——相信他们大多并不会滥用账户;另一方面,改进提升医保管理部门自身的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强化对个人账户使用的监管力度,以及对药店、医院套取医保基金的打击惩戒力度,从而将预防医保资金滥用的重点,放到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而不是参保者个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