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测数据作假何以成了顽疾
2014-02-27   作者:冯海宁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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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多个城市空气发生了重度及以上污染,11个城市为严重污染。环保部督察组启动了12个地方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结果却令人忧虑,大量工业企业违规排放、本应该淘汰的落后产能仍然在堂而皇之地进行生产……很多地方环保在线监测设备基本形同虚设,数据失真情况严重。

  环保部这次能在污染严重时及时启动督查并发现问题,值得肯定。但就问题本身而言,令人十分忧虑。

  这次专项督查发现的一个问题——“监测设备形同虚设,数据失真情况严重”,其实不是新问题,而是老毛病。比如,2007年《中国环境报》就披露:企业环保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现象普遍;2012年媒体曝出某上市公司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2013年环保部披露多家央企和地方企业在环保数据上弄虚作假……

  这就是说,很多工业企业在环保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早已成为一种“顽疾”。这种“顽疾”形成的原因、逻辑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很多工业企业之所以能在环保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这要从我国推行环保在线自动监测网络说起。从表面上看,这是环保部门监管企业治污设施运转和排污状况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实际上这种监测手段还有不少漏洞,至少给了很多企业在环保数据上造假的机会,企业要么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要么在监控设施上做手脚,甚至破坏、损毁监控设施。

  排污企业在环保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意味着环保部门统计、公布的环保数据是失真的。难道说地方环保部门被企业欺骗了?显然,地方环保部门不是傻子,而是“睁一眼闭一眼”,因为虚假环保数据不仅有利于减轻地方环保部门防污治污压力,而且有利于提升地方GDP增长率,所以地方环保部门会纵容企业环保数据造假。

  因此,防止“监测设备形同虚设,数据失真情况严重”这类问题,不但要在技术上完善环保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对于造假企业、纵容企业造假的地方环保部门,要加大惩罚力度。但令人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对环保数据造假企业的惩罚,仅仅是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经济处罚,对失职的地方环保部门似乎不见问责。

  如何加大惩罚力度?笔者认为,在经济处罚上要让造假企业“倾家荡产”,让违规排放成本大于违规所得,让企业不敢去违规排放,才有望达到治理目的。除经济处罚之外,在行政处罚上还应该让行为恶劣的企业停产整顿甚至直接关门。涉嫌构成犯罪的,应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但到目前,鲜见刑罚。

  至于纵容企业造假的地方环保部门,理应严厉问责部门负责人,如果因为环保监测数据失真撤销一批环保局长、一批主管副市长或市长的职务,相信企业就没有胆量违规排放了,因为监管者会面临丢官的危险。当然,应对企业违规排放还有一个重要手段是调整地方经济结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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