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老板跑路,工人拿不到工资,江苏高邮市政府要求企业缴存工资保证金后才能招工开工,但对于当地流动资金有限的中小服装企业来说,每个工人3000元到6000元的“保证金”让他们无力承担,只好暂时拖着。于是,2014年的春天里,高邮市的许多服装企业歇业了。当地经济开发区60多家服装企业,目前开工的只有三四家。没开工的基本都在观望或准备缴存“保证金”。(2月23日《现代快报》)
为捍卫职工权益,当地高调征缴“保证金”。然而,最直接后果是,众多服装企业无力开工,反倒致使一干产业工人就业无门。此项备受争议的政策,尴尬地陷入了自我矛盾的悖论之中……只不过,一切似乎并非这般简单!那些冠冕堂皇的措辞,未必不可以有另一种理解。在此语境下,所谓“工资保证金”一说,显然已经超越了“防止老板欠薪跑路”之层面,而是宣示了行政权力在特定行业内,有选择性的打压与扶持。
将缴存“工资保证金”,作为企业开工生产的前提,无异于是以行政权力,设立了一道行业准入门槛。其后,那些现金流有限、资金储备薄弱的企业,极可能被清场淘汰,最终只有那些业界龙头和中坚能得以留存下来。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做大做强一批服装企业,整改一批,淘汰一批。”
他说,像波司登,一年纳税1.5亿元,全市其他几百家企业加起来纳税还不足一亿元;但是波司登制衣公司招工遇到困难,可以容纳3000到5000人的,今年只招到600人……所谓“维护职工权益”的托词,不过是为了掩饰当地重布产业格局的意图而已。
升级产业结构,实现优胜劣汰,当然是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然而问题在于,该过程显然应该采取诸如调整税率等宏观市场手段,而非以强力、微观的行政介入来实现。再者,所谓“经济实力”,从不是甄别企业潜力和企业主信用的靠谱指标——能否拿得出动辄数十万元的“保证金”,与企业主会否对职工负责,并不存在必然、确定的关联。“为防老板跑路,而预收保证金”,实际是秉持一种恶意揣度的思维,来压制企业主以自身才智和进取心,博取一个更好未来的可能。
预防工人被欠薪,完全可用别的方式实现。既可以充分信赖既有的机制设计,比如劳动监察、劳动诉讼、劳动仲裁等;此外,也可以针对具体行业,进行专门性的临时规制。具体到服装业,则应确立并严格落实“薪酬月度结算制”,强化对中小企业的运作监管和风险预警。凡此种种,都能有效预防“老板欠薪跑路”事件的发生……说到底,倘若职能部门真想捍卫职工权益,大可以推出一揽子更温和、更少争议与副作用的方案。
之所以选择“征收保证金来保护工人利益”,而不是选择其他什么模式,根本原因还在于当地职能机构的诉求并不纯粹。它们既想着实现服装业的“去小留强”,意图引导劳动力向大企业集聚,同时又不想因为太过露骨而予人口实,故而便“高明”地将一系列行动,包装在“维护职工权益”的名头之下。从头到尾,所谓“捍卫工人工资”成了这场“整治”的辩护词。这,才是最令人遗憾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