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试点难 配套措施需健全
2014-02-24   作者:何旭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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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17日,四川省政府提出《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而尴尬的是,成都“以房养老第一人”钟大爷,历经2年“以房养老”生活,却说自己后悔了,理由是自己的钱难支取。

  最近两年,以房养老的呼声很高。在政府部门,民政部将“以房养老”纳入下一阶段工作的引导方向之一;在民间,“以房养老”受到一部分“丁克族”的欢迎,但多数老人们则心有顾虑而反对。无论是政策响应寥寥,反对声声,还是尝鲜老人的悔恨叹息,无不折射出“以房养老”体系的政策和措施尚不完善。

  支付能力不足时如何保证养老,成为压在银发老人心头的巨石。作为物权法保障的对象,目前房屋产权为70年,到期后如何处置依然是政策盲点。更重要的是,随着调控制度的逐步完善,房子已成为价值高度不确定的财产,能否长久充当支付能力的压杆秤,着实是个问题。

  怎样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考验政府和社会机构的管理能力,也是以房养老推行难的另一只“拦路虎”。实践中,“以房养老”机构的信用确实是个大问题。目前,我国市场上还缺少成熟、专业化的商业机构来开展这一业务,机构和客户之间很难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加上一些地方曾出现过在和老年人正式签约之前,机构将老人的房产提前出售,使老年人权利受损的情况,凡此种种都令不少老年人望而却步。

  解决不好支付能力和养老服务两大核心问题,“以房养老”终会因为政策和现实的不合脚而止步不前,而沦为看上去很美却不接地气的“办公室”政策,甚至最后走了样,成为掠夺居民财富、坑害群众利益的事,就更得不偿失了。

  目前看来,“以房养老”虽然难成为养老的主要方式,但随着中国“未富先老”、跑步进入老年社会,可挖掘的潜力很大。改善传统的养老模式既需要宏观层面上的大手笔,更需要细微层面上的针线活。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密集、仓促地出台模糊政策,以房养老更加需要制定有吸收力的配套措施。从房产评估,到寿命预估,再到纠纷仲裁、风险分担等等,都需加以严格而细致的调查研究、讨论验证,让制度具体可行、过关过硬,尽可能地堵住各种漏洞,防范各种风险。

  因此,只有配套政策措施同步跟上,使眼下的重重困难得到切实破解,以房养老才能真正成为老人们放心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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