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董事会作出油品销售业务向民资开放的决议,同意在对现有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对油品销售业务板块进行重组。在重组中引入社会资本和民资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锁定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三大战略任务以来,中石化的上述之举系央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带头之举”,是值得舆论予以肯定的。
理论上讲,自2005年国务院首个“民营30条”颁行起,石化行业整条产业链均已允许向民资或社会资本开放,搞混合所有制的政策大门在8年前就已开启。但成规模进入石化行业某个业务板块的民资与国资混合案例始终鲜见。不少分析人士将此形容为民资遭遇了“玻璃门”,并将板子全部打在了“两桶油”身上。不能说,“两桶油”面对民资准入没有抵触情绪,但也不能说“两桶油”对引入民资全无动心。真正的问题在于,无论是“两桶油”还是政府,都未能清晰预计中国今天所面临的能源短缺程度、能源结构失衡和能源安全窘境,以至于只能过分拘泥于眼前利益而错失了引进民资扩大产能储备的最佳时机。
众所周知,整条石化产业链包括上游勘探打井采油,中游管道集运和炼化,下游油品批零销售三大板块。勘探打井通常赔大钱,管道集运和炼化大体保本或微利,油品批零则利润丰厚。以中石化为例,仅2012年其成品油营销一块,年收益就超过420亿元。2005年后,石化行业虽向民资打开了大门,但准入条件十分苛刻。“两桶油”特别希望民资进入勘探与打井板块承担风险,却不乐见民资进入销售板块分食利润,若想实质进入,民资面临赚钱板块与不赚钱板块须同步均衡进入的潜规则限制……
那么,这一次中石化为什么在不提任何“搭售”条件的前提下,将利润最为可观的业务板块拿出来与民资进行“混合”,且一开闸就放出民资最高可“混合”30%的承诺来?答案就在中国能源的需求结构之大变。以中石化为例,当年与中石油分家时,炼油厂大部分划了进来,采油和管道运能则大部分划归中石油。如今,中石化要想扩大产能,急需在勘探打井采油及管道运输两大上中游板块巨量投资。在政府不可能再推新的“四万亿”刺激计划的现状下,中石化要在较短时间内扩大产能,只能适当牺牲眼前利益、适度稀释股权,引进民营战略投资者。
问题在于,中石化虽率先抛出了“混合”的橄榄枝,但民资敢不敢大胆接却又面临纠结。纠结一: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已实施一年,通过提前“囤抛油”手段赚取“额外批零暴利”的空间已荡然无存。纠结二:随着民资进入,进一步摊薄批零业务利润,如果民资进入比例接近允许进入之上限,批零业务会否变成鸡肋?纠结三:包括诸如马云、马化腾这样的资本新贵,都撬不动参股中石化的“资格之门”。民资想参股,先得抱团组建“超级基金会”,可民资抱团从来就没有做到过彼此没有“二心”。此外还可能有纠结四、纠结五……民资敢不敢接中石化抛出的“橄榄枝”?答案还真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