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打了两次车,都用了打车软件,省了24元钱。我所在的媒体,则在国内新闻版刊发了“两大打车软件‘烧钱’大战再升级”的消息,还配了一张图片。滴滴和快的两个打车软件,没付一分钱广告费,就占据一个市场主流大报超过1/4版面,其效果又远非广告所能比拟。
这省下的广告费,都绕过媒体中介,直接给了出租车司机和消费者。滴滴和快的打车的背后分别是互联网大鳄腾讯和阿里巴巴。马化腾和马云这两马缠斗,砸下数十亿元,所为何来?如果2014年是中国移动互联网元年的说法不错,如果IT、房地产业的黄金十年行将落幕、而金融业的美丽年华才刚开始的说法也不错,那值得巨无霸们用生死时速缠斗的,就是这移动客户端金融这块大蛋糕了。
腾讯和阿里巴巴都想占领客户端金融支付这一庞大市场,而打车软件是他们争取移动支付习惯的一次面对面较量。过去这两天,腾讯和阿里巴巴都轮番加价给乘客、司机高额补贴,其土豪作风前无古人,让老百姓长足见识,感受钱真的从天上掉下来了的滋味。在移动支付这块,已被腾讯和阿里巴巴跑马圈地,其他互联网大佬似乎只有干瞪眼看着的份儿了。
就打车软件而言,国内并非只有滴滴和快的,他们甚至不是国内首款打车软件。但可以预期的是,其他打车软件都已注定早夭。这是一个赢家通吃的时代,腾讯和阿里巴巴的土豪作风,让其他创业者圆梦的可能性倍减。腾讯和阿里巴巴提供了结算服务,不仅没收费,还每笔倒贴20元钱,这种行为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国内似乎关注的人不多。这也显示出国内法律环境与竞争秩序存在模糊与空白地带。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事实是,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全面屏蔽微信,以避免用户在微信平台形成购物习惯,对其霸主地位产生挑战。这种行为如果发生在美国,可能会遭遇违反“反托拉斯法”之诉,一旦败诉,企业将遭遇灭顶之灾。但在中国,则基本不必有此顾虑。相关法律的不健全,让对此类行为的惩罚轻举轻放,即便诉讼,待到终审判决下来,垄断者早已占据了全面的市场。相对于飞速发展的互联网创新而言,中国政策与法律层面的滞后相当严重。
昨天我参与了一个小范围的互联网创业探讨。中航油原总裁陈久霖,出狱后创立约瑟投资公司,旗下有致力于对接创业者与投资方的“创享派”团队。我问他,在缺乏知识产权保护、赢者通吃的年代,创业者即便有好的idea,是否也很容易被巨无霸拿去成就自身的伟业?他以此为然,但认为仍有创业者的无尽空间。或许狄更斯在《双城记》里说的那一句话用在这里也是适用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高速发展的中国存在着无尽的商业机会,接下来移动互联网金融领域,将再次出现新的传奇故事。机遇与挑战同在,立法者和监管者,要创造一个宽松的市场环境,同时也应在这个过程中完善竞争秩序和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