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2013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对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分析。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稳增长、调结构、控通胀等多重目标交织的复杂格局,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的主旋律,其中推进“营改增”、实施结构性减税是财税改革的重头戏。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取得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收入结构有所优化的成果已属相当不易,但已经出现的一些苗头值得高度警惕。
其一,增值税“一税独大”现象值得警惕。虽然增值税所占比重在2013年没有明显上升,但随着“营改增”的推进,营业税最终将并入增值税,如把进口环节增值税考虑在内,增值税比重将可能逐步上升到40%以上。这种现象不利于整体税收收入的稳定,有必要加快培育新的重要税源,以分担增值税“一税独大”带来的收入风险。因此,我国需要在保持增值税(主要间接税)重要地位的同时,使所得税、财产税等直接税在组织收入方面逐步发挥更加重要的功能。
其二,地方主体税种的缺位问题更加突出。营业税是我国的第三大税种,也是地方的第一大税种。但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地方第一大税种将逐步萎缩并最终消失,而新的地方主体税种却迟迟没有出现。这给本来就不平衡的中央地方财政关系增添了阴影,也有可能使地方财政已经出现的问题更加严重和复杂。从这个角度看,房地产税、资源税、消费税等税种改革需要加快推进。
其三,在收入上呈现出对房地产行业的过度依赖。2013年税收收入增长中房地产行业作出了较大贡献,正是由于房地产行业形势较好,导致了相应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增长较快。另外,受土地出让合同成交价款增加较多的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1250亿元,占到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的78.96%,更占到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的85.92%。但房价不可能一直上升,房地产行业也不会一直景气,一旦房地产行业形势不好,有可能导致收入受到较大影响。
以上种种隐忧,都对我国推进税收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重要内容至少包括税收制度、税收管理、税收意识等方面的现代化。也就是说,建立更加公平、透明、完善的税收制度,实施更加明确、简便、有效的税收管理,培养用税人和纳税人更加负责、主动的税收意识,从而为保持我国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提供有效保障,将成为我国未来一段时间财税领域改革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