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等部门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统计报告》(以下简称《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年末,全国489所高校3478个校办企业的资产总额为3190.26亿元,相比2011年增长11.63%。虽然总资产超过3000亿元,但《统计报告》显示,高校产业资产规模非常不均匀,排名前20位的高校资产总额就高达2500多亿元,其中两大顶尖学府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校办产业资产已分别高达近千亿元和超700亿元。
“象牙塔”里是不是就只能有圣贤书而不能有产业,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事实上,市场社会,其实什么地方都得讲经济规律,这一点,大学其实也不例外。正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大学来说,同样也是“没钱寸步难行”。即以国外一流大学为例,人家那儿之所以能够大师云集、成就斐然,其实与雄厚的财力脱不开干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学其实需要有雄厚的财力,而这财力不该全部来自拨款,作为创新源地,通过创造价值获得回报,大学拥有自己的产业实在无可厚非,至于大学教授在校办产业中兼职,无论从创新激励,还是从经济人权利,也都无可非议。
不过,国内高校校企资产超3000亿,北大清华更是堪称其中“土豪”,对于高校校企资产的膨胀,恐怕还不能过于乐观。应该承认,国内高校在财力上与国际一流大学仍然存在着差距,但尽管如此,大学的财力依旧今非昔比。现实中,高校校企的确扩张了大学的财力边界,但却很难说是与高校的身份与职责相得益彰。相反,不在少数的高校校企,甚至成了利用科研产业化政策的圈钱工具,而大学教授办企业,与其说都是抱着创业梦想,毋宁说更多是直奔多个头衔,多一份分红,甚至多拿一份工资而去的。当“追逐金钱”成了一些大学的主业,“赚钱拉项目”成了部分大学教授的专长,如此校企资产的膨胀,恐怕已跑偏了方向。
可见,高校办产业,固然不必成为禁区,但却同样不能没有边界。至于鼓励教授创新创业,固然需要有一定的激励机制,但也绝不意味着教授办公司,兼职董事总经理,就完全可以无拘无束。在这方面,素有创业文化的美国高校,则早有相关约定和边界。美国大学对教授创办公司,历来鼓励,只是知识产权转让和教职员工的创业,要与学校之间达成规范的协议。对于需要投入较多时间投入创业的教授,甚至可以办理“留职停薪”。但以斯坦福大学为例,这所有着教授创业传统的大学,却禁止教授在公司里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只允许其从事咨询等业务,且每周只能有1天在公司工作,并且制定了严格的汇报制度和监督制度,尤其不允许教授的课题与硅谷的业务、项目相同。
大学办产业,教授办公司,当然可以自由选择,但却不能随心所欲,至少,大学的本分,教授的本业,始终是一条不能触碰的底线。否则的话,为了这看似光鲜靓丽的高校产值,我们恐怕得付出更加高昂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