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如果江西省的国企员工想要创业,一份停职留岗的“三年之约”让他们没有了后顾之忧。经过单位批准后,职工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3年期满职工可自行选择回原单位就业或停职继续创业。这是日前印发的江西省《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中的规定。
尽管停薪留职被舆论强烈质疑,但是,一些人还是把停薪留职看成是一种次优选择。在他们看来,如果没有停薪留职的政策,那些蜗居在国企内的优秀人才就可能继续死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原地踏步、不思进取。这种死水一潭的局面,既不利于个人才能的充分发挥,也不利于单位的血液更换。因此,倒不如给他们一些优惠条件,让他们在市场上获得更大的成功,而单位也可以顺带着减减负,增加更多的活力。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还可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岂不是一举三得?
只是,所谓的次优选择,是在没有更好选择时才成立的,停薪留职真的算是一种没有更好办法的次优选择吗?事实并不是这样。如果现在的时间还是上世纪80年代,如果市场经济下的竞争还没有成为普遍的规则,那么,这样的停薪留职倒算是一种次优选择,因为不是这样人们不会主动打破自己的稳定状态,人们还没有养成主动参与竞争的自觉。而此时,舆论也不会对所谓的停薪留职反感,毕竟竞争带来的巨大风险是让人不适应和紧张的,他们不会把停薪留职者看成是特权者,反而会把他们看成是下海的英雄。这是当时的时代背景,这样的时代背景让停薪留职充满壮士断腕的味道。
显然,这样的背景已经一去不返了。首先,市场竞争已经成为常态,每个人都处于激烈的竞争中。既然这种压力是普遍的,停薪留职者也就没有什么再矫情的理由了——为什么别人可以承受竞争的压力,他们就必须旱涝保收呢?这就是一种优待,也是一种特权,这是停薪留职引起舆论反感的深层原因。如果看不到这个时代的变化,依然以为停薪留职者在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风险和痛苦,费尽心思地把他们层层保护起来,无疑会给压力巨大已经处于焦虑状态的公众火上浇油。虽然市场压力是必然存在的,但是,市场的压力也应该均等地存在,总不能一方面让人们承受市场的压力,另一方面却又对特殊群体照顾有加吧?
其次,在停薪留职之外已经有了更优的选择,那就是以充分竞争促使人才合理地流动。不能否认,国企内部聚集了大量优秀人才,也不能否认,有些人才因为留恋体制的魅力而不敢轻易创业,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给他们停薪留职,才可以促使人才正常流动。如果国企与其他企业是平等竞争的主体,国企的待遇与其他企业一样是按人才的价值论价,这些人才还会如此留恋国企吗?他们还会怕到其他企业而地位受损吗?他们之所以留恋国企,是因为国企的地位和待遇,如果国企没有那种超然的地位和优越的待遇,这些人才必然将义无反顾地涌入市场,寻找、实现、创造个人更大的价值。
既然充分竞争已经是这个时代的常态,既然充分竞争就可以让国企人才合理流动,何必再搬出个舆论愤然的停薪留职来迂回前进,进两步退一步呢?改革当然需要智慧,但改革更需要勇气,尤其需要审时度势后作出果断决策的勇气。一个可以预见的趋势是,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之间应该充分竞争,而竞争也将成为生活的常态,每个人都将面临和承受竞争的压力,那么不如放弃裹足不前的停薪留职,以更充分更平等的竞争,让人才在更顺畅的流动中实现价值的最大化。这是个人的幸运,也是社会的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