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股发行监管并不背离市场化原则
2014-01-23   作者:皮海洲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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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IPO重启,某些问题也浮出水面。一方面是“三高”发行的顽疾仍然没有得到根治,另一方面是网下询价环节问题接连发生。比如,奥赛康的发行价高达72.99元/股,发行市盈率达到67倍。又如,天赐材料的网下申购过程中,出现了90余只基金报出同样价格的情况。此外,热炒新股的问题目前也仍然未能解决。因此,证监会紧急出台了《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加强对新股发行的监管工作。证监会还于1月15日安排了对包括中金公司在内的44家机构询价对象及13家主承销商的第一批抽查。

  证监会的安排显然触动了某些利益中人的奶酪。某些人指责证监会对新股发行的监管与抽查措施是行政干预,有违市场化原则。1月1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举措并非行政干预,都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文件中明确规定的。

  证监会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做法确实不是行政干预股票价格的行为。毕竟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证券发行承销办法、协会业务规范、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中,都对发行人、主承销商有明确的规范要求,证监会对发行人、主承销商、报价机构等相关主体是否守法合规、勤勉尽责进行抽查,这是对新股发行工作的日常监管,并非行政干预,更没有背离市场化发股原则。这是值得肯定的。

  某些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关系,把市场化歪曲成了自由化,这显然是别有用心的。实际上,加强市场监管与市场化并不矛盾,越是市场化程度高的市场,就越是需要严格的监管。因为对于任何一个股市来说,市场化都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股市实行市场化的目的也是为了让股市能够规范、健康地发展,为达到这个目的,严厉的市场监管是必不可少的。在这方面,美国股市就是最好的典范,美国股市既是世界上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市场,同时也是监管最严厉的市场。与之相比,A股市场还存在很大差距,中国证监会还需要作出更多的努力,这也包括进一步加强对新股发行的监管工作。

  在加强对新股发行工作的监管问题上,还存在一个如何正确理解市场化的问题。进行市场化改革,这是中国股市改革发展的大方向。但什么样的改革才是市场化的改革呢?某些人往往认为,询价机构报出的高报价是一种市场化的表现,却忽视了在高报价的背后所存在的种种见不得人的“猫腻”,因此,这种高报价并非真正的市场化报价。实际上,就市场化定价来说,完全可以是以市场价格为基准的一种定价方式,比如将IPO价格确定为同类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80%。这种以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水平来确定的IPO价格同样也是一种市场化定价,它更有利于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更符合市场化改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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