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离”打开农业经济闸门
2014-01-21   作者:杨中旭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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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报道,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规定,将再一次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大释放。其中的关键在于,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担保和抵押功能重新赋予农民。

  2003年开始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11年前的那一次还权赋能,更多只是针对小范围、小规模的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彼时,中国已经加入WTO,世界工厂的红利开始加速释放,海量农民转入城市做工,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恰逢其时。

  在那之后,城镇化率从40.5%提高至53.7%,意味着农村人口又减少了近2亿人,农地的大规模集中开始成为可能。去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亦首次出现了“职业农民”字样。

  不过,种粮好手一直颇多苦水,11年前的《农地承包法》尽管准许转让,却没有提及担保与抵押。换言之,种粮好手更多只能通过自身资金发展,担保和抵押一类的金融杠杆难以撬动,农地规模大为受限,职业农民之路依旧漫长。

  这一轮的还权赋能,打开了农业经济的关键闸门,农业生产力释放指日可期。但也要看到,这绝非“三农”问题的终点。

  53.7%的城镇化率,距离75%B80%的城镇化率目标,仍有二三十年的路要走。目前留在农村的6.7亿农民中,仍有一半人将进入城市工作、生活。此时,城市建设用地的紧张,和农村宅基地的浪费,就成为一对此消彼长的跷跷板。如何盘活海量宅基地资源,如何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供给,已是摆在决策层面前的一组课题。

  此前,国土资源部的消息称,5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的用地指标将被严控,正是这一对矛盾的现实写照。无论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还是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慎重、稳妥推进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转让的试点,用意就在于从根本上缓解这一矛盾。

  如果宅基地的还权赋能工作,不能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离”改革后接力展开,则土地资本化难以推进,农民财产权的落实会受到影响,数亿农民进城的希望也会被拖延。

  也许有人会说,即使农民财产权没有落实,城镇化率依旧一路攀升到了53.7%。问题是,如果统计了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这一数字恐怕会下跌。户籍背后附着的社保、教育、住房等保障功能,才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目标最需发力之处。当农民工真正市民化,新型城镇化方可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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